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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2018-01-25
首页 > 观韬视点 > 解读 > 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一、背景

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二、55号文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以往银行资金常常通过信托进入私募基金的方式:

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55号文第一次对银信通道业务作出了定义,并对银信类业务和银信通道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55号文发布后银信业务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银信类业务

银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将表内外资金或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投资或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2、银信通道业务

银信通道是银信业务的一种,特殊之处在于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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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信业务的操作规范及资金投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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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号文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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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82号文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观韬解读 | 图解资管系列新规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五、《私募基金备案须知》对私募基金的影响

中基协于1月13日发布的《私募基金备案须知》很好的和银监会4号文进行了衔接。根据《私募基金备案须知》,下列情况不属于私募基金,中基协不予备案:

1、禁止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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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底层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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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为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般解读,不能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和建议,如果您有特定的问题,请与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联系咨询事宜。


王元哲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电话:+8610 6657 8066

传真:+8610 6657 8016

电子邮箱:wangyzh@guant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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