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房地产系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4个裁判规则
房地产系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4个裁判规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4个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冯小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之解读》中提到,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常态来看,承、发包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解除合同。作为承包人来讲,解除合同将产生很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向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等。对于发包人来说,解除合同也极不合算,因为发包人需要找另外的单位续建,必然存在工程衔接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工程的质量,而且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