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6
劳动法系列 | 第193期:企业因少发加班费“被炒”,支付经济补偿已成定局?
劳动法系列 | 第193期:企业因少发加班费“被炒”,支付经济补偿已成定局?企业因少发加班费“被炒”,支付经济补偿已成定局? 出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底气,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与第46条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