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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点|委托人权限与信托独立性的边界:从监管新规到离岸信托击穿案例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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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点|委托人权限与信托独立性的边界:从监管新规到离岸信托击穿案例


作者:刘大刚 李欣宇

【引言】

2025年至2026年,监管部门接连出台信托行业配套规制文件,持续推进信托“三分类”改革。继《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2026年4月监管部门定向下发《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正本清源、压实受托责任为核心导向,规范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发展。本次新规重点整治委托人实质干预投资、受托人虚化履职的行业乱象,明确禁止委托人及第三方介入实质性投资环节。信托制度的核心生命力在于财产独立性,而委托人权限与受托人独立管理之间的边界,始终是信托法理与实务的争议关键。基于此,本文结合国内现行法律规范与司法裁判逻辑,同时参照离岸法域保留权力规则与典型信托击穿案例,明晰委托人权限的合理边界,厘清信托独立性的存续要件,为国内资产服务信托合规运行、财富信托架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一、问题缘起

根据公开报道,《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实践中部分资产服务信托存在的“委托人或第三方主导投资、受托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作出硬性约束: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开展投资业务,不得由委托人及其指定第三方自行开展尽职调查、主导投资运作,亦不得接受其投资指令、推荐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1]该政策核心目的在于封堵“名为服务信托、实为代持或通道”的规避空间,杜绝借信托财产独立性规则不当获取资产隔离保护的行为,并非否定委托人在财富架构安排、受益人范围设定、信托治理机制设计上的合理话语权。

在此背景下,委托人权利行使与信托财产独立性之间的合法边界应当如何界定,成为本文需要厘清的核心法律问题。

二、我国信托法律框架与司法裁判逻辑

我国《信托法》确立的信托关系的基本结构是“委托人设立、受托人管理、受益人受益”。信托合法设立后,信托财产原则上区别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亦独立于受托人、受益人财产,此所谓“信托三独立”原则。除《信托法》第17条规定的信托设立前已有优先受偿权、信托经营债务、法定税款及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外,信托财产不得被司法强制执行。[2]与此相对应,委托人法定权利限定于知情权、查阅权、事务监督权、管理调整请求权,以及受托人违背信托目的、存在重大过失时的处分撤销、损失赔偿、受托人解任等救济权利,仅为监督与救济属性,不享有日常投资决策与财产处分实权。[3]若委托人借投资顾问、家族委员会、指定第三方等名义,把控尽调结论、投资标的选定、退出路径安排全流程,受托人仅形式盖章配合,将直接掏空受托人的独立管理义务,致使信托财产独立性丧失法律正当基础。

国内司法和监管实践已经呈现相同逻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5条确立信托财产保全隔离规则,即在非《信托法》第17条情形(即)下,法院不应对信托专户资金采取保全;已保全的,信托公司能证明为信托账户资金的,应解除保全。[4]这说明法院原则上承认信托财产隔离。但该保护以信托真实有效、账户清晰、受托人实际履职为前提。北京金融法院亦在(2022)京74民终416号营业信托纠纷案中体现这样的裁判思路,即“在营业信托纠纷中,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受托人,对其是否履行审慎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较高证明责任;如果交易结构显示受托人长期被动接受委托人或融资方安排,独立性抗辩会被削弱。”[5]

家族信托实务同样面临同类风险。若委托人一方面主张信托财产隔离债务与婚姻分割风险,另一方面实际掌控信托账户、自行下达分配指令、发生财产混同,债权人或配偶可据此主张信托系虚假架构、恶意逃债工具或可撤销法律行为。[4]过往大量事务管理类、通道类信托中,受托人常以项目、交易对手、退出路径均由委托人指定为由,主张仅承担事务性义务。但纠纷处置与监管核查中,裁判及监管机关均回归信托本质,重点审查受托人是否独立尽职调查、识别底层资产风险、向受益人完整披露重大事项。即便合同约定“委托人自主决策”,亦不能免除信托公司法定信义义务,更无法当然维系信托财产的隔离效力

三、离岸法域规则架构与信托被击穿典型案例

BVI、开曼、泽西等主流离岸法域对委托人权力保留持包容开放态度,但始终坚守实际控制权与法律所有权相区分的核心逻辑,保留权力不直接等同于信托无效。

法域

主要制度

对委托人控制的基本态度

风险边界

BVI

Trustee   Act s.86; VISTA

明确认可广泛保留权力,VISTA允许公司层面控制

权力束若等同所有权,仍可能被他地法院击穿

开曼

Trusts   Act s.14; STAR

可保留投资、分配、董事任职和否决权

撤销权、无限处分权可能成为债权执行对象

泽西

Trusts   Law art.9A

承认保留权力并重视文件确定性

虚假信托需证明共同误导意图,但并非纵容傀儡受托人

BVI《Trustee Act 1961》第86条经修订后,允许委托人或他人保留或取得撤销、变更、分配、投资指令、任免受托人和保护人、增删受益人、变更准据法等权力,并规定这些权力不当然导致信托无效或使财产回归委托人遗产。BVI的VISTA信托更进一步,允许信托持有BVI公司股份,而公司经营主要由董事层面控制,受托人的职责可被设计为持有股份和遵守特定干预机制。[6]

开曼《Trusts Act》第14条同样承认保留投资指示、担任信托持股公司董事、否决受托人权力、任免受托人及受益人等安排。[7]

泽西《Trusts (Jersey) Law 1984》第9A条也承认委托人保留权力不当然破坏信托。[8]

尽管离岸法域普遍对委托人保留权力持包容态度,但权力保留并非没有边界,委托人过度集中、滥用控制权仍是信托被司法击穿的核心诱因,下述典型判例可清晰体现各国司法对控权边界的审查尺度。

Pugachev案为今年虚假/虚幻信托最知名判例。该案缘起于俄罗斯银行破产引发的跨境债权追索,Pugachev于新西兰设立多笔discretionary trust,自身兼具委托人、受益人、保护人三重身份;信托文件赋予其对收益及本金分配、投资管理、信托条款修订、受托人任免等核心事项的审批与否决权。案中名义受托人均为专项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表面具备独立主体外观,实际完全受Pugachev支配,并无自主决策与独立履职空间。英格兰高等法院经整体解释信托条款并结合缔约背景事实审查后认定:案涉保护人各项权限并非基于信义义务、为全体受益人利益行使,本质属于委托人自益性个人权力;各项保留权力叠加之下,Pugachev 实质并未真正剥离信托资产的受益所有权,案涉信托已等同于为其自身设立的裸信托,依法构成虚幻信托,信托资产可用于清偿其判决债务。[9]该案明确警示,即便委托人保留的单项权力属于市场常见常规条款,但若出现设立人兼任保护人、无信义义务约束、受托人受实际控制、多项控权条款叠加等情形,信托内部治理制衡机制将彻底失效,相关架构仅沦为委托人变相持有、掌控资产的工具。

Webb v Webb案则聚焦婚姻财产分割场景,厘清了无通谋虚假合意情形下虚幻信托的认定边界。该案中,丈夫Webb为隔离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在库克群岛设立家族信托,后续又另行新设信托架构;其自身同时担任委托人、受托人、顾问及受益人,契约中预留极度宽泛的自治权限,可随时单方任免受托人、干预信托投资运作、同意修订信托条款,更关键的是享有自行指定自身为唯一受益人的专属权利,且该权力不以受托人信义义务为约束。本案争议核心并非传统虚假信托项下的主观欺诈意图,而是信托是否对资产受益权益作出有效实质让渡。枢密院经审理认为,Webb个人所保留的一揽子权利与完整所有权已无实质区别,但判决并未清晰作出信托无效的明确定性;仅认定信托契据并未实现涉案资产受益权益的有效移转,不能借信托架构架空夫妻婚姻财产分割主张。该案裁判逻辑表明:即便不存在刻意通谋伪装的主观意图,若委托人通过集中叠加各类控制权、未真正完成受益权益的实质处分,信托因欠缺有效信托的核心义务基础,仍可被认定为虚幻信托,无法产生隔离婚内财产的法律效果。[10]

TMSF v Merrill Lynch案聚焦离岸信托避债目的与委托人保留权力的复合认定标准,厘清保留权力离岸信托的资产隔离边界与执行风险。本案中土耳其储蓄存款保险基金(“TMSF”)为追索债务,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持有的开曼信托资产,核心争议为委托人保留的信托撤销权是否具备可执行性。枢密院从经济实质角度判定,撤销权赋予委托人随时取回信托财产的权利,法律效果与资产所有权高度趋同,法院可通过指定资产接管人等方式强制执行该类权益[11]。该案并未否定开曼保留权力信托的制度合法性,而是明确:部分保留权力虽不致使信托无效,但可被视作可执行财产权利,委托人保留撤销权、无限分配权将直接削弱资产隔离效果。

Re Esteem Settlement案、Estate of the Late J.D. Hanson案中,泽西法院确立的虚假信托审慎认定标准,形成与前述击穿案例相对的裁判逻辑。两案均围绕虚假信托(sham trust)的司法判定展开,泽西皇家法院明确,认定虚假信托必须举证委托人与受托人存在共同制造虚假表象、误导第三方的主观合意;仅以受托人履职疏忽、专业能力不足为由,不足以否定信托效力[12]。该裁判思路维护了离岸信托文件的稳定性,同时划分双层审查逻辑:一是以主观合意判定信托是否属于虚假信托,二是在信托合法前提下,依据受托人履职情况判断其是否对外具备资产对抗效力。

四、总结

由此可见,委托人权限与信托独立性的平衡应当恪守三项核心规则:

第一,委托人有权设计信托目的、排布受益安排、搭建保护人机制并设置重大事项否决权,但不得收回日常投资、尽职调查及资产处分等经营性实权。

第二,受托人虽可听取委托人、家族成员或外部顾问的参考意见,但必须独立作出商业判断,并妥善留存会议纪要、尽调报告、冲突审查材料及投资决策记录,固化独立履职痕迹。

第三,委托人保留的权力范围越广泛,信托文件越需要明确权力性质、行使标准、利益冲突处置方式、受益人救济途径以及受托人的最低信义义务边界。

对我国资产服务信托行业而言,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制度价值在于将“受托人独立履职”由抽象的信义义务,固化为可落地、可核查的监管底线。新规明确禁止委托人充当实质投资顾问,亦不得借第三方名义下达投资指令;同时严禁受托人以资产服务信托名义包装通道业务。资产服务信托可服务于委托人的财富治理需求,但不得允许委托人保留类似所有权人的资产管控权限。倘若委托人权责边界模糊、受托人持续虚化履职,信托一旦面临债权执行、婚姻财产分割、破产追索或税务审查,最先被击穿的并非合同单项条款,而是信托独立性赖以存续的事实基础。

 

注释

[1]  : 新华财经:《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报道,2026-04-22,https://m.cnfin.com/hg-lb/zixun/20260422/4402945_1.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5条及第17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0条至第23条。
[4]: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 95 条。
[5]: (2022)京74民终416号,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 Collas Crill, “An offshore perspective: reservation of powers in BVI trusts”, 2023-05-25,
https://www.collascrill.com/articles/an-offshore-perspective-reservation-of-powers-in-bvi-trusts/ ; Ogier, “VISTA Trusts: a flexible solution unique to the BVI”, 2026-01-26, https://www.ogier.com/news-and-insights/insights/vista-trusts-in-the-british-virgin-islands/。
[7]: Ogier, “Cayman Islands Reserved Powers Trusts”, 2023-05-23,
https://www.ogier.com/news-and-insights/insights/cayman-islands-reserved-powers-trusts/。
[8]: Kennedys, “The effect of reserved powers legislation”, 2024-12-12,
https://www.kennedyslaw.com/en/thought-leadership/article/2024/part-3-the-effect-of-reserved-powers-legislation/。
[9]: JSC Mezhdunarodniy Promyshlenniy Bank v Pugachev [2017] EWHC 2426 (Ch); Kennedys, "The unholy trinity of recent cases: Clayton, Pugachev and Webb", 2024, https://www.kennedyslaw.com/en/thought-leadership/article/2024/part-2-the-unholy-trinity-of-recent-cases-clayton-pugachev-and-webb/.
[10]:  Webb v Webb [2020] UKPC 22;同前注 [9] Kennedys 评述文章。
[11]: Tasarruf Mevduati Sigorta Fonu v Merrill Lynch Bank and Trust Company (Cayman) Ltd [2011] UKPC 17;中伦律师事务所:《从实务信托案件剖析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的真正原因》,2023-03-29,
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9525.html。
[12]: Re Esteem Settlement [2003] JLR 188;Estate of the Late J.D. Hanson [2021] JRC 319;Bedell Cristin, “Sham trusts – the importance of actual intention”, 2022-02-17,
https://www.bedellcristin.com/knowledge/articles/2022/sham-trusts-the-importance-of-actual-intention/ 。

 

 

 

 


文章作者
刘大刚
执行合伙人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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