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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系列 | 第60期:从十堰法院血案看劳动关系的认定
2016-11-01
首页 > 观韬视点 > 实务 > 劳动法系列 | 第60期:从十堰法院血案看劳动关系的认定

申达劳动60:从十堰法院血案看劳动关系的认定

 

申达观点:

十堰法院血案发生的重要导火索,就在于法院否定了当事人间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审判实践中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原因在于还存在其他与劳动关系类似的法律关系,如挂靠关系,劳务外包关系,承包关系等,劳动关系和上述几类法律关系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且“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也未得到明确的界定。因此,公司应在事先分辨欲建立何种关系,避免出现违法情形,或造成如本案这样的悲剧。

就案件本身而言,根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血案。在没有书证人证的情况下,要证明劳动关系,都有现成的办法,而且取证没有难度,除非真没有劳动关系。如在仲裁前,员工和公司老板或任何一个管理层通个电话,并录音,不要刻意问有否劳动关系,聊点别的,引出所要证实的劳动关系即可。到了法庭上,证据才是真正的事实,裁判机关是凭证据得出所应认定的法律事实,并尽可能的还原客观事实。搜集、提交利己证据,是提出主张一方的责任,你不履责,或未穷尽方式履责,或无法履责,最终败诉,无可非议。而针对提交的证据,我们认为应做到以下两点:1、让裁判人员认同你对法律的解释及适用;2、通过证据编排和逻辑运用,使裁判人员相信你对客观事实的判断。同时,律师的作用和本事,不应该体现在否认案件的基本事实上,而是运用法律。就本案而言,个人和公司之间一定是有关系的,公司律师应当注重怎么去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尽可能排除劳动关系,而不是一味否认基本事实。毋庸置言,这一案件的发生及传播,对今后的劳动案件的审理,及无论是劳方律师还是资方律师的工作,都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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