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5年5月刊
观韬双碳观察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中国绿证获国际权威认可:RE100全面拥抱中国绿证,粤港澳大湾区引领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RE100的认可标志着中国绿证国际权威性、认可度的显著提升,将扩大国内外企业对绿证的需求,增强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含绿量”。此前,国际绿色电力消费倡议组织(RE100)已宣布无条件认可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并更新技术标准,明确企业使用中国绿证无需额外声明。5月12日,粤港澳大湾区活动达成重大交易,在深圳举行的“中国绿证:畅行中国走向世界——绿证走进粤港澳大湾区”活动上,RE100与中国绿证全面互认的宣布仪式举行,并达成绿证绿电交易意向400亿千瓦时。
观韬点评:RE100宣布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意味着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国际RE100成员及其供应链伙伴,都可更加放心采用中国绿证,而不再因此面临“漂绿”指控风险,国家能源局的回应再次为中国绿证权威背书。未来,随着绿证强制消费政策的深化与国际互认的扩展,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定者”之一,为碳中和目标注入更强动能。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
4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2025年度钢铁行业碳排放管理要求。本次管理工作涉及企业范围除2024年、2025年度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的企业外,还纳入年度直接碳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电炉、独立钢压延生产加工企业共4家。《通知》对上海市范围内纳管企业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激活平台相关功能、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方面工作的截止日期。
观韬点评:上海市此次通知以精细化时间表推动钢铁行业碳管理标准化,凸显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纵深推进。通过明确月度数据存证、年度核查与配额清缴的刚性节点,既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也通过技术审核与第三方评估构建了“数据质量-履约能力”的双重约束机制。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北京万德福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碳汇交易纠纷
【基本案情】
北京万德福兰科技有限公司(“万德福兰公司”)与浙江中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政林业公司”)于2021年4月1日签订《50000吨VCUs购买协议》,约定中政林业公司以单价10.4元/吨向万德福兰公司出售湖北洪山森林经营项目的50000吨核证碳减排量(“VCUs”),总价52万元。万德福兰公司按约支付了全部款项,但中政林业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标的物,反而在2021年10月以20元/吨的价格将涉案VCUs转售第三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政林业公司辩称万德福兰公司未及时提供接收账户构成违约,但法院查明万德福兰公司已通过中间人多次催促履约,且中政林业公司未尝试提存标的物,存在恶意违约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50000吨VCUs购买协议》,中政林业公司返还万德福兰公司合同款5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4万元、律师费4万元及经济损失48万元,合计114.4万元。同时,驳回中政林业公司关于“合同已解除”的反诉请求。法院认为中政林业公司因高价转售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但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金额30%)过高,结合过错程度、履行情况及损失实际,酌情调低至合同金额20%。万德福兰公司主张的174万元预期利益因举证不足未被全额支持,法院参考被告转售价格与合同差价计算部分赔偿。
【案例评述】
本案明确了碳汇交易中卖方“一物二卖”构成根本违约的裁判规则。法院重点考量违约方的过错行为(高价转售)及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在支持合同解除、返还价款的基础上,对违约金进行合理调整,平衡了合同自由与公平原则。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 部门/单位 | 新规/新闻 |
2025.4.28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了第二批示范项目清单。《实施方案》指出,将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扎实做好后续项目储备。 |
2025.4.30
|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4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
2025.5.6 | ESGNEWS | 微软与瑞典能源公司斯德哥尔摩Exergi签署全球最大碳清除(CDR)协议,十年内通过生物能源碳捕获与封存(BECCS)技术永久封存5.08万吨二氧化碳。相较于2024年达成的3.3万吨初始协议,此次交易量增幅超过50%,年交付量达50.8万吨,成为全球年度最大CDR交易。 |
2025.5.14 | 澎湃新闻
| 当地时间5月14日,环保组织状告澳大利亚能源巨头澳大利亚能源(Energy Australia)涉嫌虚假宣传“碳中和”承诺一案在联邦法院正式开庭。此案是澳大利亚首例针对企业“碳中和”营销及“漂绿”(Greenwashing)行为的法律诉讼。面对诉讼,澳大利亚能源已停止向新客户提供“碳中和”产品。其官网声明称,将对已参与该计划的用户“逐步终止碳中和产品服务”,“我们出于商业考量决定关闭碳中和计划,同时集中精力审查并更新帮助客户减排的方案。” |
2025.5.23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年5月23日,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2在上海环交所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加强了碳普惠平台与碳交易市场的链接,多层级、多渠道地拓展了碳普惠减排量的闭环消纳途径。本次上线的交易产品是依据上海碳普惠Ⅱ类方法学产生的减排量(交易代码:SHCERCIR2),目前主要包括市民在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较燃油车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市民可以将II类碳减排量转换为II类碳积分,并在碳积分商城用于权益、商品或服务的兑换。权益提供主体通过权益激励汇集碳积分,可回兑成对应碳减排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愿碳抵消、自愿碳注销或者公益捐赠。 |
作者简介:
蒋则谢律师是观韬上海办公室合伙人,观韬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上海市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虹口区涉外律师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投融资、收购兼并和碳中和,并且在汽车、新能源、创新金融、TMT、先进制造等行业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E-mail: jiangzx@guantao.com
李慧文律师是观韬西安办公室合伙人,观韬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财政部PPP入库法律专家、陕西省财政厅PPP入库法律专家、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实务导师、西北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李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基础设施投融资、资本市场、公司并购和碳中和等,为数十个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重大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专家评审及法律咨询服务,在投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mail: lihw@guant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