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6年3月刊
作者:蒋则谢
责编: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业务委员会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发布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
在“双碳”相关内容方面,法典第四章“应对气候变化”明确了国家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规定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法典还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等作出了规定,为双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观韬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法典的编纂实现了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化和体系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依据。在双碳领域,法典的相关规定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有助于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同时,法典的实施也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2. 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2026年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该方案聚焦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与加热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等六类节能装备,提出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为目标,以用能系统优化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为主要抓手,以绿色设计制造、设备更新改造、人工智能赋能为路径,加快节能装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8年,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零部件取得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用能系统匹配性、实际运行效率持续提升,电机、变压器等节能装备能效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节能装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方案从加快先进节能装备研发推广、扩大节能装备绿色低碳供给、强化节能装备系统耦合匹配、推进节能装备数字化提升等四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并提出了构建产业健康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
观韬点评:《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出台是我国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节能装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方案中提出的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也将为节能装备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3. 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2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报告指出,要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碳足迹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报告还提出,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同时,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
观韬点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体现了我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新型储能等措施将为双碳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报告中提出的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也将有助于推动工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工作,提升我国产业的绿色竞争力。
4. 推动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2026年3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袁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十五五”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上,更加突出了“低碳”要求,鲜明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袁达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在这方面的部署,突出要建好“一个机制”,抓好“三项任务”。“一个机制”就是覆盖各类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目标,压实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有序开展地方碳考核。“三项任务”将围绕能源、产业、生产生活方式这三个方面深入展开,包括加快能源“向新向绿”、加快产业“降碳增绿”、加快生产生活“节约增效”。
观韬点评:推动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是我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的激励约束机制,压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办法的出台也将为地方碳考核提供明确的依据,有助于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上海市宝山区某公司毁坏绿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向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反映线索,称在河湖长常态化巡查时发现吴淞口滨江区域有大量成年树木被砍伐,可能涉及毁坏绿化。经查,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在未经绿化管理部门许可情况下,擅自在黄浦江吴淞口滨江区域砍伐树龄15 - 20年的成年乔木35株,破坏绿化面积768.6211平方米。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专家组对案涉砍伐林木致生态服务功能损害价值量进行评估,测算出案发当年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23万元/年,同时结合树种情况及相关森林林木生长速率情况,以补种后恢复到基线状态蓄积量所需周期作为损害周期,开展价值等值分析,确定损害恢复至基线期间的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等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失折合人民币3.73万元。
【磋商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对该公司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2024年6月,在检察机关支持下,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明确赔偿义务人要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补植复绿(该公司已于磋商前编制所毁林木《修复施工方案》并开展修复),同时以购买林业碳汇的形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案例评述】
本案在毁坏城市绿化案件中运用认购碳汇替代期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提供了创新实践。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主体各方权责进行了明确,并制定发布了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规则、交易结算规则等配套性制度文件,向交易主体提供全流程、全要素的规范指引。目前,发布了包括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淤地坝碳汇、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海草床植被修复等方法学,推动碳汇核证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本案中,相关部门在查处某公司擅自砍伐35株成年大树的违法行为时,不仅要求其原地补植复绿,还专门计算了新树长成前这段时间的生态功能损失。最终,该公司通过在环境能源交易所购买3.73万元的林业碳汇,补齐了这部分“期间损失”。这种处理方式既通过实地补种恢复了绿化面积,又利用碳汇交易弥补了看不见的生态功能缺口。这不仅让破坏环境的企业承担了更完整的赔偿责任,也为今后处理类似乱砍滥伐案件、实现生态环境“等量恢复”提供了直观且可操作的案例参考。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 部门/单位 | 新规/新闻 |
2026.03.06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包括重点排放单位范围、账户开设、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执法等方面的要求。 |
2026.03.11 | 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第二批次配额结转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有序开展2019 - 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二批次结转工作,对配额结转申请、配额回收与发放、第三批配额结转安排等事项作出通知。 |
2026.03.20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包括碳排放单位范围、报告与核查、碳排放量确认和配额核发、配额清缴等方面的要求。 |
2026.03.23 | 生态环境部 | 生态环境部召开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制度供给和政策环境;要深化市场机制建设,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充分发挥碳定价功能,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要加强财税政策引导,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落实和完善绿色税收政策,优化绿色价格机制。同时,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表述从“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调整为“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预示着全国碳市场不仅将纳入更多行业,更将在纳管边界、核算标准、交易机制和约束对象等方面全面升级,推动碳市场从局部扩容转向整体提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