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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6年5月刊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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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6年5月刊

作者:蒋则谢

责编: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业务委员会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该文件是在2025年《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基础上的重要制度升级,将绿电直连从"一对一"单用户模式扩展为"一对多"多用户模式。

《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在适用范围上,支持有绿电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等开展直连;在应用场景方面,允许零碳园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等发展直连项目。《通知》同时要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

观韬点评:

《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消纳机制从单点示范走向区域化、规模化应用的重要跨越。对于工业园区和零碳园区而言,多用户绿电直连打开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新通道,能够有效降低园区内企业的绿色用能成本,并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表现。政策明确支持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以及出口外向型企业开展直连,这为出口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重要的低碳能源保障。建议企业主动评估所在园区的绿电直连条件,积极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碳资产竞争力。

2.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

2026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下称“34号文”)。该方案旨在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两个领域的"双向赋能"——既强化能源对AI发展的基础支撑,又发挥AI对能源转型的叠加倍增作用,加快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开放融合的"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新格局。

方案设定了两阶段目标:到2027年,支撑AI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AI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AI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方案明确了保障算力设施能源供给、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开放能源领域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强化能源领域AI模型创新、构建协同发展生态等七大重点任务,并专门设置了涵盖清洁能源、电网、煤炭、油气、能源新业态等领域的十大高价值应用场景专栏。

观韬点评:

34号文是"人工智能+"国家战略在能源领域的首份系统性顶层设计文件,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算力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要求算力设施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并将绿电使用占比作为重要参考指标,推动算力设施节能降碳。关于34号文,观韬针对其历史背景及要点内容发布了观韬解读 | 34号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新格局,供有关领域企业参考。建议能源企业积极关注算力设施节能降碳审查评价要求,提前布局算电协同试点项目,并主动参与高价值场景的开放与推广。

3. 中国、巴西、欧盟共同签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工作大纲》

2026年5月7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第一届高层会议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举行。来自中国、巴西、欧盟以及德国、新西兰、加拿大、英国、土耳其、法国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中国、巴西、欧盟作为联盟发起方,共同签署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工作大纲》,明确了联盟目标、工作范围、治理架构和决策机制等内容,标志着联盟从"倡议阶段"迈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会议同意德国和新西兰加入联盟,并明确将定期召开高层会议和执行会议。

联盟坚持"开放、包容、自愿"原则,旨在加强成员间政策沟通、经验交流和能力建设,推动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碳核算方法、高诚信碳信用机制等重点领域合作。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在会上表示,中国正加快推进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并邀请各方参加今年9月在湖北武汉举行的中国碳市场大会及联盟后续活动。

观韬点评: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工作大纲》的签署,是全球碳市场治理体系走向多元共治的重要里程碑。该联盟由中国、巴西、欧盟三方共同发起,既涵盖了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欧盟ETS),也纳入了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碳市场(中国全国碳市场),体现了南北合作与多元治理的制度创新。联盟将MRV体系、碳核算方法和高诚信碳信用机制确定为核心合作领域,对于推动全球碳市场的标准互认与互联互通具有深远意义。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全球碳市场治理框架的逐步形成意味着国内碳市场制度设计与国际规则的接轨进程将明显加速。建议跨国公司及高碳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联盟后续工作组的技术标准制定进展,提前布局符合国际MRV标准的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

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2026年5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6〕697号)。该方案旨在统筹运用各类生态补偿政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格局,明确了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的总体目标。

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协同推进重要水源区保护和发展;二是推动国家公园保护利用;三是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四是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耕地六大生态系统综合补偿;五是健全多方共赢机制,明确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汇权益等市场化交易;六是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产品。

观韬点评:

《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从"政府主导、财政兜底"向"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的多元化格局迈出关键一步。方案将碳排放权、碳汇权益等市场化交易工具明确纳入生态综合补偿制度体系,意味着碳资产的价值实现路径将不仅局限于履约配额交易,而是与生态保护、区域协同发展等政策目标深度绑定。对于持有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等碳信用资产的企业,方案提出的市场化交易机制拓展及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建立,有望为碳汇项目的融资和退出提供更加多元的渠道。建议企业系统梳理持有的碳汇资产,提前规划碳资产的多元化价值实现路径。

5. 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第三国碳价抵扣实施细则草案

202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第三国碳价抵扣实施细则草案,开启为期四周的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截至2026年6月10日)。该草案的核心目标是明确出口国已支付碳价如何折算抵扣CBAM证书数量,统一抵扣标准、证据要求与认证规则。同时,欧盟拟在5月出台针对化肥行业的新方案,CBAM纳入化肥品类后,全球贸易市场已出现明显波动。

自2026年1月1日起,CBAM已从信息报告阶段全面进入征收阶段,进口商需就相关商品的嵌入式碳排放承担实际成本。企业需申报实际排放量并购买CBAM证书,缴纳相当于欧盟碳市场价格的排放成本,并需确保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符合欧盟要求,包括采用实际排放值、遵守监测计划、引入第三方核查等。

观韬点评:

欧盟CBAM第三国碳价抵扣实施细则草案的发布,是CBAM从"有法可依"走向"有据可查"的关键一步。该草案若能顺利通过,中国碳市场及其他第三国已支付的碳价将有望在CBAM证书购买时获得抵扣,这将显著降低中国出口企业的碳关税负担。然而,抵扣机制的适用门槛较高,出口国碳价体系需满足欧盟认定标准,且出口企业需提供经认证的实际碳排放数据和碳价支付凭证。建议对欧出口企业系统梳理供应链碳排放数据,建立符合第三方核查要求的数据管理体系,并密切关注中国碳市场与欧盟ETS之间的互认谈判进展。

6. 我国牵头制定的首个产品碳足迹数字化国际标准成功立项

2026年5月12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消息,由我国提出的国际标准项目《产品碳足迹(CFP)数字化—第2部分:CFP数据交换格式与指南》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功立项。这是我国牵头制定的首个产品碳足迹数字化国际标准。

产品碳足迹是衡量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当前,电子电气产品产业链横跨多个领域,但因碳足迹数据交换核算标准不一、格式各异,导致数据无法在产业链上有效传递。该标准的立项将有力推动全球产品碳足迹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互认。

观韬点评:

我国牵头制定首个产品碳足迹数字化国际标准,是我国在全球碳治理规则中从"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的重要标志。该标准的制定将为全球电子电气产业链的碳足迹数据交换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格式要求,有效降低企业跨国碳足迹核算与报告的合规成本。对于供应链覆盖全球的我国电子电气企业而言,应积极关注该标准的制定进程与技术要求,提前布局产品碳足迹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建设,以便在新标准发布后能够快速实现数据对接,在国际贸易绿色壁垒中占据主动地位。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甲某诉某新能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光伏电站未经房主同意安装被判决拆除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案外人丙某与某新能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合同》,约定由丙某提供其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屋顶供某新能源公司安装户用光伏电站项目,租赁期限15年(自动续展10年),电站收益归某新能源公司所有,丙某按年获取场地租金。合同约定丙某承诺房屋是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随后,某新能源公司委托第三方在案涉房屋屋顶安装了24块光伏组件,并于2024年4月成功并网发电。

但案涉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甲某于1995年即办理了《武汉市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且常年在外务工。甲某发现屋顶被安装光伏电站后,多次与某新能源公司协商未果,遂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诉至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新能源公司拆除光伏电站、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10万元。

【判决结果】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持有的建房许可证虽未载明具体门牌号,但结合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及甲某实际居住事实,可认定案涉房屋为甲某所有。某新能源公司仅依据村委会出具的房屋归属证明和丙某的产权承诺书即安装光伏电站,未核实房屋实际居住人及门牌号对应关系,未尽到基本审查义务。该公司未经甲某同意擅自在其房屋上安装光伏电站的行为,损害了甲某的物权,甲某有权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关于甲某主张的10万元损失赔偿,法院认为房屋受损与安装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且甲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评估申请,对该诉求不予支持。法院遂判决:一、某新能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甲某的房屋排除妨害、拆除屋顶安装的光伏电站并恢复原状;二、驳回甲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评述】

本案系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中因屋顶权属争议引发的典型物权保护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光伏企业在户用光伏项目开发中的审慎审查义务标准:企业仅凭村委会出具的一般性权属证明及合同相对方的产权承诺书进行安装,在房屋实际居住人与签约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不能免除其现场核验、确认权属的基本审查责任。该裁判规则对于日益扩大的户用光伏市场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光伏企业在推广"光伏+屋顶"模式时,应当建立完善的权属核查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产权文件核实、门牌号对应关系确认及相邻权利人告知等。否则,将面临已安装电站被强制拆除、投资损失无法追回的重大经营风险。此外,本案还提示能源企业在格式合同中约定的高额违约金及设备购买条款,在签约主体与实际产权人不一致时可能面临无法执行的困境,进一步凸显了事前产权核查的必要性。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部门/单位

新规/新闻

2026.04.27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举行2026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一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及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发布会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893万千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国家能源局在发布会上宣布,近期将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2026年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和多用户绿电直连等,旨在全面落实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举措,保障全国特别是西部重点地区新能源稳定消纳利用。

2026.05.06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刘明阳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2026年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核心目标是全面落实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举措,保障全国特别是西部重点地区新能源稳定消纳利用。该方案将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路径,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

2026.05.1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就《上海市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及《上海市纳入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等文件编制,旨在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工作,科学确定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与标准,保障上海碳市场2026年度交易和履约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开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27日。

2026.05.14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667号),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收费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通知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限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原则核定。费用在交易环节向交易单位统一收取后,根据成本情况在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之间分配。通知要求建立定期评估机制,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要求相关机构健全成本核算和价格管理制度。

2026.05.19

国际竹藤中心、北京工业大学等

由国际竹藤中心联合北京工业大学等共同编制的《"以竹代塑"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通过国际林联特别工作组正式对外发布。该体系是全球首个针对"以竹代塑"产品的专项碳足迹标准体系,旨在落实"以竹代塑"倡议和践行"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该标准体系的发布将有效促进"以竹代塑"产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综合发挥。

2026.05.21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举办时间为6月15日至21日,活动主题为"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全国低碳日举办时间为6月17日,活动主题为"绿色转型   全民同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

2026.05中旬

上海科技大学

由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与第一财经联合主办的"2026企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上海举行。会上,上海科技大学重磅发布《中国能源转型报告2026》。报告基于ETAM一般均衡模型,全景推演了中国能源转型路径。核心判断包括:国家正式确立2035年NDC目标,要求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在达峰水平上绝对降低7%—10%,从"相对碳强度控制"跨越至"绝对总量控制";全国碳市场正从强度控制转向绝对总量控制与有偿分配。

 


文章作者
蒋则谢
合伙人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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