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观韬视点
新闻动态
专业人员
办公机构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 跨境贸易及其合规与救济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 证券与资本市场 行政法 数字法律与网络合规 公司与并购 反垄断与竞争法 海事海商 破产清算与企业重组 劳动法 能源与基础设施 商业犯罪和刑事合规 金融保险与衍生品 税务 体育和娱乐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私募与投资基金 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 知识产权 家事法和家族财富管理 合规与调查 旅游和酒店 科技与智能技术 矿产资源 国际仲裁
办公机构
北京 上海 西安 成都 大连 深圳 济南 厦门 香港 天津 广州 杭州 悉尼 苏州 纽约 武汉 多伦多 南京 福州 郑州 海口 重庆 合肥 青岛 洛隆 南昌 温州 宁波 太原 昆明
中文 English
menu
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3月刊
2024-03-26
首页 > 观韬视点 > 实务 > 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3月刊

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3月刊


作者:蒋则谢

观韬双碳观察是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生态环境部:我国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了目前我国碳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状况。赵英民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2021年7月正式开市,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两个履约周期,第一个履约周期是2019年至2020年,第二个履约周期是2021、2022年,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为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观韬点评:本次会议详细介绍了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状况,突出了其作为全球最大碳市场的地位。还强调了市场制度框架的建立,包括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稳固的法律和操作基础。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业生产国之一,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如果以市场换取行业规则的主导权将是中国碳市场需要探寻的一大路径。

 

2.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大力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观韬点评:习近平主席强调能源安全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积极发展新能源,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是全球共识。这体现了中国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变革的积极参与。

 

3. 国务院总理李强: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今年的政府工作将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理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观韬点评:上述政府报告展示了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综合举措,体现了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全面布局和坚定决心,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为全球环境治理作出贡献。自绿电及绿证政策推行以来,作为清洁能源大国,中国的绿证不断获得相关国际标准的认可,推进国际互认,将进一步使得我国的绿色体系与国际并轨。


4. 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

3月15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

 

观韬点评:据国家部署,“十四五”期间将逐步推动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八大行业有序纳入碳市场。生态环境部开始着眼于铝冶炼行业落实相关规划工作。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上海百农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罚款案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5日,区生态环境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烘干炉上方设有排气收集管道,未安装除尘设施,燃烧废气直排外环境,屋外烟囱上方有熏黑痕迹,屋外地面有粉尘洒落。同年2月9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朱某进行约谈、询问,确认该公司自2005年成立后每年11月至12月在崇明区某村进行稻谷烘干作业,年烘干稻谷约1100吨,设备24小时运行; 烘干炉使用的燃料是废板材,燃烧废气未配备治理设施。故区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亦未进行陈述申辩。2021年4月9日,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6,600元。2021年8月,该公司以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影响小并已整改,且承担一定的国家粮食储备社会职能等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请求依法撤销。

【裁判结果】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公司虽属于季节性作业,但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数年实施使用废板材作为燃料进行烘干作业的违法行为,故可认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一直处于连续或继续的状态。该公司虽在被调查后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改,但该整改行为属于其履行法定义务,不能成为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该公司作为承担一定国家粮食储备社会职能的农业企业,更应该遵守环保义务,注意保护环境,不能以此为由减轻自身的环保义务。综上,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综合考虑该公司违法行为的环境影响程度、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建设项目地点、环境违法次数以及对周边居民、单位造成的不良影响等裁量因素,作出被诉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量无明显不当。故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海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评述】

本案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中准确认定季节性违法作业持续时间问题的典型案例,对于准确认定违法主体责任范围、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的适法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某环境研究院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19年,某新能源公司开发建设某风电项目,某环境研究所认为该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严重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害风险,尤其是威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羊的生存环境,必须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请求判令: 1. 某新能源公司立即停止风电项目建设,依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 并对黄羊生存环境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 某新能源公司消除危险,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黄羊活动范围等生态环境的风险,某环境研究院重新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 某新能源公司、某环境研究院在全国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4. 某新能源公司、某环境研究院连带赔偿环境受到的损失以及环境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某新能源公司辩称: 案涉项目是依法审批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也不属于黄羊保护区,也不在黄羊栖息地名录中,案涉项目的施工不影响黄羊的生存环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2020)宁05民初108号民事判决: 驳回某环境研究所的诉讼请求。某环境研究所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29日作出(2021)宁民终660号民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评述】

本案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某环境研究所基于维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提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该正当性不能确保其诉讼请求一定得到法院的支持。众所周知,人类的任何生活生产活动均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中,尤其是涉及环境保护和企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法院要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既要保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减,又要兼顾企业正当的发展权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其对当地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以及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因素,以决定对公益诉讼之诉请是否予以支持。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部门/单位

新规/新闻

2024.02.26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印发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出台管理办法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3个管理规则,以及发电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技术规范和监督管理要求等,对注册登记、排放核算、报告、核查、配额分配、配额交易、配额清缴等涉及碳排放权交易的关键环节和全流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初步形成了拥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以及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业务规则组成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2024.02.28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引领,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本市绿色低碳产业基础良好、专业服务业发达、企业国际化程度高等优势,以涉外企业国际化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导向,聚焦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贸易等重点领域,依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主体,积极推动本市涉外企业加快提升ESG能力和水平,打造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兼具中国特色的企业ESG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涉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024.03.01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2024.03.05

国务院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2024.03.12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正式转发。内容要求提升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减碳管理和升级,强化相关法规标准支撑。

2024.03.13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共八章36条内容。《办法》明确,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制定、报告并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技术规范加强相关参数数据实测,鼓励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实测,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5月1日正式施行。

2024.03.1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专家技术论证,现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分布式光伏发电(SHCER01010012024I)》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

2024.03.15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

2024.03.18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制定本意见。

2024.03.1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有关部署,经过项目单位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部门及地方复核等流程,确定了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共纳入47个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作者
相关文章
2025·05·30
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5年5月刊
了解详情
2025·05·23
观韬仲裁观察 | 第6期——2025年仲裁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与现行仲裁法条文对照
了解详情
2025·05·20
观韬知产观察 | 浅析字号与商标的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冲突解决路径
了解详情
专业领域 观韬视点 新闻动态 专业人员 办公机构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Copyright ©2017- 2025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6059968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63 Powered by lc787.com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