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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点 | 想看懂《我不是药神》,你需要了解的药品行业规定之三:药品流通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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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懂《我不是药神》,你需要了解的药品行业规定之三:药品流通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印度格列宁的流通和销售的方式为通过患者QQ群传播信息,并在小货车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具有戏剧色彩和剧情渲染力。那么,电影中涉及的我国关于药品流通的规定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文将进一步介绍。


一、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的规定

1、 销售药品的范围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观韬视点 |想看懂《我不是药神》,你需要了解的药品行业规定之三:药品流通


1、 不得为违法销售提供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2、 销售方式的限制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药品的销售方式进行了限制,并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电影中的假药贩子即使具有药品销售的资格并且销售的是合法的药品,其通过产品宣传会的方式销售药品,也违反了药品流通的规定。


二、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的规定

1、 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和资质

药品经营企业分为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设立药品批发企业应向省级药监部门申请,而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向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由药监部门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SP证书有效期5年。

2、 药品GSP证书

(1) 药品GSP证书所记载的事项

药品GSP证书记载的事项分为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为登记事项。

(2) 许可事项变更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在原许可事项变更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经过许可后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的,应重新办理药品GSP证书。对于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变更许可事项,上级法人应签署变更申请书。对于正在接受药监局立案调查或者以作出处罚尚未执行的,上述变更暂停。

(3) 登记事项变更

与许可事项的变更不同,变更登记事项的不必先取得原发证机关的许可,企业可先办理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30日内,企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3、 药品经营企业的禁止行为

《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药监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4、 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规定

电影中,男主角通过QQ群向患者销售药品,属于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行为。中国对于互联网销售药品也发布了一系列规定。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1) 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之间提供服务的企业

国家对于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的审批和监管比一般的企业更为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这类企业首先是由SDA审批;

 其次是不能参与药品生产和经营;

 此外不能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上述企业,在申请前应需要获得有效期为5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编号。

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并不等于其取得了药品网上交易的许可。从事药品网上交易的企业在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后还应取得上文中提到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3)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后,企业应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药品网上交易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当然还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号码。

(4) 禁止发布特殊药品的信息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5) 企业的审核义务

提供药品网上交易的企业还必须严格审核参与药品网上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事药品网上交易的资格和交易药品的合法性。尤其是首次上网交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提供药品网上交易的企业必须审核交易各方的资质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三、结语

电影《我不是药神》的上映,引起了公众对于药品行业的热烈讨论。我们通过三篇文章,介绍了电影中涉及的药品进口、仿制药注册以及流通环节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变化,希望可以为观众提供另外一个观影的视角。

电影的结尾,男主角在庭审的最后说“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希望这一天早一点到吧”。相信随着政府部门对药品行业的日益重视和对医药体制的深入改革,电影中男主角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本文仅为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一般解读,不能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如果您有特定的问题,请与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联系咨询事宜。

 

作者简介:王元哲律师,观韬中茂国际公司证券业务组律师。

 

王 元 哲

律       师

观韬中茂北京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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