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8
观韬视点 | 东盟十国投资环境及法律政策简介(上)
观韬视点 | 东盟十国投资环境及法律政策简介(上)东盟十国投资环境及法律政策简介(上)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东盟成员国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10个国家,并与美国、日本、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