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的“2015年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完成首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合伙人郝京梅律师率团队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庐江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要负责庐江县城区经营性用地的开发整理出让、安置房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