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韶楠律师现为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诉讼部合伙人,主要承办刑事案件,在经济犯罪、海关走私类刑事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办理过多起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尤其擅长结合案件细节拆解控方逻辑、挖掘辩护突破点。褚韶楠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勤勉的执业态度,坚持从当事人核心利益出发制定辩护策略,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的多起案件取得不起诉、无罪辩护、从轻改判等良好结果,深受当事人信赖与业内认可。此外,褚韶楠律师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志愿者等社会职务。
典型案例:
1.刑事辩护获撤诉、不起诉、无罪的典型案例
• 上海某大型超市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该案经褚韶楠律师阅卷后,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经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本案取得不起诉的结果;
• 任某某挪用资金罪,经褚韶楠律师辩护,在黄金37天里得以取保候审,最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 聂某合同诈骗案,经褚韶楠律师向武汉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无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被取保候审,该案最终撤案处理;
• 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因程某某自行开发某APP,有偿转播国内国际体育赛事,被某直辖市公安和某省广电作为专案协同办理,褚韶楠律师介入后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因转播国内节目仅需备案即可,其转播国际赛事获利极其微小,最终检察院对程某某不起诉;
• 某公司走私货物案,经褚韶楠律师全力辩护,对案涉物品的税率进行全面辩护,大幅度降低案涉低保税款金额,该公司在检察院阶段最终获得不起诉;
• 郭某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因郭某英经朋友介绍短期在某财富公司工作,获利较少,参与时间较短,经褚韶楠律师辩护,在检察院阶段未批捕,最终获得不起诉;
• 曹某某涉嫌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该案经褚韶楠律师辩护,在检察院阶段未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 北京包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该案经褚韶楠律师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 北京马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该案经褚韶楠律师辩护,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撤案。
2. 其他获得缓刑或良好效果的案件
(1)经济犯罪
• 赵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赵某某担任某财富公司业务销售总监,在公司工作多年,经律师对涉案金额辩护,其参与金额在检察院阶段得到核减,在一审阶段获得缓刑的判决;
• 郑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该案为成品油领域的极其典型的案件;
• 姜某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律师对案涉金额辩护,在一审阶段获得缓刑的判决;
• 刘某某利用办理挂靠消防证、建筑师等证件诈骗案;
• 张某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律师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在一审阶段获得缓刑的判决;
• 林国彬等特大套路贷案件;
• 崔某某利用跨国航运进行合同诈骗案;
• 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 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海关走私类犯罪
• 某跨国公司特大跨境奢侈品案,律师担任该案核心被告人的一审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细致梳理全案涉案货物报关单证、通关流程记录、资金往来凭证,针对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标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核心争议点提出有力辩护意见,最终获得法院采纳,被告人获得缓刑的判决;
• 北京某游戏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对被告人就参与犯罪的程度及主观过错等核心争议问题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多数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最终被告人获得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取得了当事人认可的良好辩护效果;
• 北京最大冻品走私案,经辩护律师充分辩护,当事人获得法定刑幅度内的最轻刑罚;
• 北京某国际拍卖公司员工涉嫌走私文物一案,一审阶段经律师抽丝剥茧开展证据辩护,最终法院将当事人由主犯变更认定为从犯,最大程度缩减了刑期,当事人获得较轻的判决;
• 北京某医美医疗器械公司涉韩走私普通货物、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
• 福建东山某企业通过对台贸易走私普通货物案二审;
• 杨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走私洋酒);
• 宋某某走私货物案(走私红酒、雪茄)。
(3)职务犯罪
• 北京市某前区长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 住建部某处长涉嫌受贿一案;
• 某大型医院科主任、生殖系统专家涉嫌贪污一案;
• 前腾讯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4)其他案件
• 深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
• 董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 吴某某开设赌场案,经褚韶楠律师辩护,该案获得缓刑的判决;
• 盛某某组织卖淫案;
• 杨某某袭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