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某省地市级控股集团首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助力某省地市级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注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由三家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本次债券采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分期发行,其中本次债券的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7%。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本期债券为3年期,不设置含权条款,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无担保,亦无评级。
尽管发行人成立未满两年,但系由重大资产重组而来,进入发行人的资产(包括股权)和业务已持续运营满三年,且持续运营期间业务经营、会计核算均具有独立性,满足《指引1号》之相关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为该市财政局,持股比例为100%。
2024年初,发行人首次参与主体信用评级,即获得国内权威评级机构评定的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该市重点产业链,做好投资、平台经济、金融服务三大主业。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组包括薛志宏律师、肖玥垚律师及吴星实习律师等多位成员全程参与,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网下询价及发行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并经事务所内核工作小组成员审查,最终助力其成功发行本期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