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是中国最早从事公司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自2002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整顿违规证券公司,观韬受证监会委托参与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以此为契机,凭借管理优势和业务经验,观韬着力打造破产业务团队,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目前,观韬专门组建了拥有100余名专业律师的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委员会,形成一整套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
近年来,观韬先后被各地法院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等。
作为破产管理人,观韬承办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超千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重整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了大量涉及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作为债务人、债权人、股东、投资方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观韬参与大量债务重组和破产案件,全面识别风险,洞悉各方诉求,精准拟制最优方案。
此外,观韬还成立了破产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通过与高校合作,观韬获得了国内顶尖法学院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