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11月刊
作者 | 蒋则谢
责编 | 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生态环境部:全国碳市场双轨并进稳健前行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进展与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10月,我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将近5亿吨,成交额达297亿元,交易价格呈稳步上扬态势。同时,CCER市场已公示44个减排项目,预计每年能产生核证自愿减排量1137万多吨。夏应显强调,生态环境部将数据质量视为碳市场建设的“生命线”,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核查方法,实施关键参数的月度存证制度,大幅优化了碳排放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除此以外,为落实全国碳市场扩围的任务要求,夏应显提出,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推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加快编制相关核算核查指南。
观韬点评: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对截至今年10月的碳交易数据做了大致总结,并就碳市场扩围工作和相关核算核查指南的编制进程予以透露,有关行业企业应当关注该等指南的编制动态。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尽早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工作统筹,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出台碳排放核算工作指引和方法指南,尽早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是指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计量、统计和分析的过程,简单理解就是核算生产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摸清碳排放底数。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摸清了底数,才能更好推进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碳减排政策、进行国际谈判履约。”李超说。为支撑“十五五”期间开展碳排放双控,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聚焦破解当前碳排放统计核算面临的关键短板制约,着力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水平。李超表示,《方案》针对区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五个核算场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区域方面,重点是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为碳考核等工作提供基础。”李超说,行业方面,重点是聚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以及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解决行业间碳排放核算范围不明确问题。她介绍,企业方面,重点是健全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同时研究非化石能源电力碳排放计算方法,以及碳捕集利用封存、碳汇等抵扣方法,加强和完善企业碳排放管理。“项目方面,重点是构建项目碳排放和碳减排核算评价体系,研究设定重点行业投资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从项目源头控制碳排放水平。”她说,产品方面,重点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也就是要跟踪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等各环节碳排放的情况,为核算产品碳排放提供基础支撑。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新型方法学研究、加强国际合作等重点任务,为碳排放统计核算提供技术支持。
观韬点评: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构建,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和工作指引,不仅能够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而且为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和碳减排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3.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达成一揽子成果
11月2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29”)在阿塞拜疆巴库闭幕。经过长达两周的激烈谈判和博弈,缔约方最终达成“巴库气候团结契约”一揽子平衡成果,其中包括《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和新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NCQG)。COP29在两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功,其一是缔约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全球碳市场机制达成一致,愿意共同推进全球碳市场和碳定价的建设,这将进一步推动碳信用交易,激励各国减少排放并投资于气候友好型项目。其二是达成新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0亿美元气候资金。并进一步呼吁全球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融资规模,使其在2035年前达到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
COP29中国代表团团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闭幕全体会议发言时表示,今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30周年。30年的气候公约治理进程历经考验,虽非一帆风顺,但始终在向前行。人类是命运共同体,面对气候危机,我们唯有团结协作,共同应对。
观韬点评:在历届气候大会上数次讨论无果的《巴黎协定》6.4条终于落定,该条允许各国将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获得的碳信用额度转让给其他国家,将极大降低实施国家自主贡献量的经济成本,这将进一步推动碳信用交易,激励各国减少排放并投资于气候友好型项目。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某碳中介公司行政复议案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公开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2022年第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以下简称“《情况通报》”),某碳中介公司因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核查报告质量差,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结论失实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后某碳中介公司就该《情况通报》向生态环境部提起行政复议,就核查报告挂名、核查报告质量问题作出辩解。
【裁判结果】
2022年8月5日,生态环境部作出复议维持决定书,后该碳中介公司未再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评述】
本案中,该碳中介公司以其“挂名”不影响报告质量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被生态环境部认定违反审定核查的法定程序而决定复议维持。重点排放单位及各碳中介机构应当适当履行相关法规规定的核算、核查审定、报告义务,以免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因此受损。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 部门/单位 | 新规/新闻 |
2024.11.8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燃料电池汽车行驶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广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商或零售商,其拥有可识别、记录广州市境内氢燃料电池汽车出行的监控平台或系统,用户购买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载货运输的项目活动,以替代燃油货车而产生碳减排量的碳普惠行为。项目活动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同一用户只能唯一授权一个相关方开发,不能重复申请减排量。 |
2024.11.1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发布征求《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管理细则》共十三条,其中明确了核查机构、核查人员条件。对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共提出了十项要求,要求核查机构具备开展核查活动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要求核查人员应具备开展碳排放核查活动的相关能力且无违法违规从业行为记录等。 |
2024.11.20 |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2023年度统计数据。该系统在欧盟27国及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运作,2020年起并与瑞士碳市场连接交易。 2023年欧盟ETS拍卖最高价出现在2月的每公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96.33欧元,最低是12月的每吨66.49欧元;全年均价83.6欧元,高于2022年的80.18欧元。 2023年的436亿欧元总收入中,有330亿欧元直接进入欧盟成员国的国库,其余多数交给执委会旗下用于补助创新研发或绿能转型的基金。 |
2024.11.20 | 深圳市发改委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
2024.11.21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