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视点 | 企业如何建立反职场性骚扰的合规体系
北京办公室 王世玉
近年来,职场女性遭受性骚扰的事件容易成为媒体焦点,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情况升级,甚至成为影响用人单位声誉的危机事件。因此,建立反职场性骚扰的合规体系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民法典》颁布前的相关规定
在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是我国反性骚扰立法迈出的第一步。但是,该法中对“性骚扰”的定义并无明确规定。
但是,部分地方立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例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志,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列举了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性骚扰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反性骚扰教育培训活动、建设免受性骚扰的工作环境、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保护当事人隐私等。
此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进一步明确反性骚扰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要求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二)《民法典》关于性骚扰的规定及亮点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民法典》对于性骚扰的规定吸收了部分地方规定的内容,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防治职场性骚扰负有法律义务。在具体义务类型上,涵盖了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职场反性骚扰全流程。
(三)企业可以考虑的合规建议
尽管用人单位所处行业不同,但性骚扰事件演变成危机事件对于企业的负面影响是相似的。因此,从合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入手,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合规体系:
1. 成立处理反性骚扰问题的专门机构,并保证其独立性
对于可能收到美国联邦法律实质性管制的企业而言,成立专门委员会是阻却美国惩罚性赔偿和多数雇主责任的有效抗辩理由。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成立专门的机构,也更有利于收集证据并处理问题员工,继而更有助于应对各个层面的合规审查与指控。
2. 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对防治职场性骚扰作出规定,并分层级制定处理措施
“性骚扰”行为的定义可以采用“列举+兜底”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列举的详细、明确、具体性。此外,由于性骚扰行为本身也存在轻重程度,因此,对于不同程度的行为划分不同的处理方式,更有助于企业进行合理和高效的管理。
此外,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并公告接受性骚扰投诉的联系方式,规范受理投诉、内部调查、处理等工作程序,严格处理期限;定期对员工开展反性骚扰培训等。
3. 在实际遇到投诉时,注意处理的程序和证据
一旦收到具体职场性骚扰案件投诉受理时,用人单位应第一时间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隔离保护,做好心理疏导,指导受害人自行取证。此外,用人单位应及时调取相关监控资料核实查证,必要时,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并注意留存出警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针对查实的性骚扰行为,根据不同类型和程度,实施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