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邮箱:guantao@guantao.com电话:(86-10)6657 8066传真:(86-10)6657 8016邮编:100032上海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9层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电话:(86-21)2356 3298传真:(86-21)2356 3299邮编:200336成都办公...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8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栢能集团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第二上市2024年11月15日,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栢能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PCT)的中国法律顾问,助其以介绍形式成功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第二上市。栢能集团为电脑电子产品的领先制造商。集团的主要产品为图像显示卡、主机板及迷你个人电脑,亦为全球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电子制造服务(EMS),以及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的制造及贸易。集团自2012年1月12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HK 01263)。本次新加坡第二上市将进一步提升集团品牌的认知度,扩大其股东基础及日后的集资渠道,同时亦是集团推行业务拓展至亚太区之新兴市场(尤其是东南亚)计划的其中一步。观韬律师事务所由合伙人闫芃芃律师、戎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全方位、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On Nov. 15, 2024, PC Partner Group Limited (stock code: PCT ) successfully completed its secondary listing on the main Board of the Singapore Exchange Securities Trading Limited by way of introduction. Guantao Law Firm acts as its China legal adviser. PC Partner Group Limited is a leading manufacturer of computer electronics. The key products are video graphics cards, motherboards and mini-PCs. The Group also offers one-stop ...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2
    观韬交易|观韬成功协助某中企在BVI取得针对债务人的清盘令不久之前,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与英属维京群岛(BVI)当地律师合作,共同协助一家中国企业于英属维京群岛法院取得针对一家当地公司的清盘令。该清盘令已经生效。此次于英属维京群岛向当地法院申请清盘令是观韬协助客户在海外追讨债务系列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清盘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注册于2010年。由于之前的一起案件,该英属维京群岛公司应向某中国企业支付约600万美元,但一直未支付。观韬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鹏律师领导本案境内、外律师团队。一家英属维京群岛律师事务所及观韬实习律师张楚珧等参与了本案的工作。随着中国经济日益与世界经济融合,中国企业的债务催收行动不再局限于中国境内,在境外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乃至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启动执行程序、清盘程序的情况越来越多。近几年,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在内的离岸地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境外维权的热点地区。依靠对中国企业商业目的的精准理解、自身优秀的跨境争议解决能力以及与境外不同地区律所的良好合作关系,观韬具备协助客户进行全球追债的能力。
  •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6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某省市级城投平台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助力某省市级城投平台(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注册规模为不超过17.325亿元,由某头部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发行人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已于2024年9月25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9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00%,认购倍数为1.01倍。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为该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金20亿元,总资产达750多亿元,报告期内核心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项目代建、商品房销售、劳务派遣、商品销售等。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和优化债务结构,顺应“以低息债置换高息债”的政策趋势,将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积极作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组包括薛志宏律师、肖玥垚律师及吴星实习律师等多位成员全程参与,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网下询价及发行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并经事务所内核工作小组成员审查,最终助力其成功发行本期债券。
  •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2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重庆太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引入长安汽车及兵器装备集团旗下多支基金投资近日,重庆太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蓝新能源”)完成数亿元B轮战略融资,本轮融资由长安汽车旗下安和基金及兵器装备集团旗下多支基金联合出资完成。观韬合伙人马钰朋、肖玥垚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融资方案分析建议、融资协议谈判及审核,融资相关法律文件拟定及实施落地等。此前,太蓝新能源已完成5轮融资。投资方包括君联资本、两江资本、中金资本、招商局创投、正奇控股、国鼎资本等。马钰朋律师团队均参与公司此前融资服务。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之际,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要求渐高,固态电池成为关键突破口之一。太蓝新能源作为固态电池代表企业之一,专注于新型固态锂电池及关键锂电材料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拥有固态电池关键材料-电芯设计-工艺设备-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开发能力,核心研发团队从2011年开始便专注于固态电池关键技术开发,在固态电池关键材料、先进电芯、核心工艺及热管理等领域有着10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布局,累计专利近500项。针对市场需求率先实现了包括4C超快充半固态电池等多种体系先进固态电池的开发和生产落地,今年4月,成功制备出世界首款超高能量密度720Wh/kg,单体容量120Ah全固态锂金属电池,刷新了体型化锂电池的最高能量密度和最大单体容量记录。长安汽车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制造企业,本轮战略入股既是对太蓝新能源团队、技术的认可,也是在新能源领域向新向上的深化和拓展。观韬是最早在科技创新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公司设立、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服务、股权激励、资本上市服务、知识产权管理、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等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全面法律服务。观韬律师熟知科技、公司、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熟知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创业兼职、资本市场等领域的监管政策,熟...
  •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0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6.5亿美元高级债券2024年8月,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在境外成功发行3.5年期的6.5亿美元高级债券,票面利率4.75%。中铝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根据《财富》杂志,中铝集团自2008年以来一直位于世界500强企业之列。观韬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观韬在本次发行中的负责合伙人为陈晓窗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1
    观韬荣誉 | 观韬荣登2025 The Legal 500亚太地区榜单2024年11月20日,国际法律评级机构《法律五百强》(The Legal 500)公布了2025年度亚太地区榜单。观韬凭借出色的法律专业能力、杰出的市场表现和良好的客户口碑,共有16项业务领域以及44位律师荣获榜单推荐。荣登榜单的业务领域: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公司并购争议解决:仲裁争议解决:诉讼保险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非诉私募股权项目与能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地区分布:陕西西安破产重组TMT医疗与生命科学地区分布:江苏南京荣获推荐的律师:银行与金融谭卫红吕立秋尹颖刘大刚资本市场苏波崔利国黄亚平郝京梅孙东莹张文亮王凡徐荣元公司与并购黄亚平崔利国王阳争议解决孙韶松黄福龙李德权邓哲保险谭卫红刘润宇郝政宇知识产权李洪江郝政宇邓哲胡杨私募股权王阳肖非徐荣元李岩陈晓窗白璐项目与能源姜玮王梓王凡李慧文周行王政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何红艺战永红于喜华王雪霞张荣地区分布:陕西西安王凡孙东峰李慧文贾建伟张翠雨破产重组金玉成李焰盛杨光孙韶松贾建伟钱骏孙东峰TMT王渝伟邓哲李德权胡杨胡海锋The Legal 500是一家创立30余年的世界知名法律评级机构,每年对全球超过150个法域的律所及律师进行排名与推荐。The Legal 500的研究基于来自全球客户的反馈、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律师访谈,以评估律师事务所的实力,带来全球法律市场的最新视野。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0
    观韬荣誉 | 观韬深圳办公室入选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律所(第一批)日前,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了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律所(第一批)名单,观韬深圳办公室被评选为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律所(第一批)。(信息来源:深圳律协微信公众号)观韬深圳办公室一贯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贯追求和实践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有数十人次先后获得各级司法部门及律师协会的认可,从而入选相应涉外律师人才库或者被授予相关荣誉,观韬深圳办公室本身也被评为“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本次入选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律所(第一批),既是对观韬深圳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的再次认可,更是鼓励和期许。观韬深圳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构成丰富。既包括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中国内地执业律师,也包括同时具备多法域律师资格的律师,就后者而言,不仅有具有中国香港(注册海外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律师执业资格的中国内地律师,也有数量可观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还有获得英格兰、威尔士、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多法域资格的律师。多元复合的人员构成、对于专业和品质的共同追求,以及长期深入的业务实践,使得观韬深圳办公室不仅成长为观韬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办公室之一,更成为少数有能力处理复杂涉外交易及争议法律需求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之一。观韬深圳办公室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将继续助力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引擎作用,继续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及应对外部风险做出应有的贡献。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0
    观韬律师荣获“第十九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11月16日—17日,第十九届华东律师论坛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本次论坛以“统筹新质生产力发展和高水平法律服务 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由福建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江西省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承办。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律师代表160余人参加论坛。 华东律师论坛前身为1981年在上海举办的“华东地区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2003年起改为华东律师论坛,由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轮流主办,现已成为全国范围内影响力最大的区域性律师论坛之一,是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律师行业凝聚广泛共识、贡献智慧力量、寻求合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桥梁和平台。本届论坛集结成册论文105篇,设立新质生产力与律师业创新、新时代律师行业的发展与突破、高水平对外开放背景下的涉外法律服务、新《公司法》的制度变革与实施等四个分论坛。观韬合肥办丁逸静律师受邀参加论坛,其撰写的论文《城市社区中软法与硬法协同治理问题研究》获得“第十九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该论文不仅是对基层治理的有效探索,更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积极响应。同时,丁逸静律师也作为安徽律师代表在分论坛一:“发展新质生产力与律师业创新”进行主题分享,充分展现了观韬律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务研究水平。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4
    观韬荣誉|观韬厦门办公室荣获厦门市律师协会首届短视频大赛一等奖、最佳导演奖2024年10月26日,由厦门市律师协会与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厦门青年法律人创新文化节之“你好,律师”首届短视频大赛圆满落幕。观韬厦门办公室吴侨柳、励佳楠、黄宏斌、田秋宜、吴镁灵、戴佳敏等律师共创的作品《平凡中的不凡》经过初赛、决赛、现场路演,最终凭借作品独特的创意、用心的制作及精彩的路演表现,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揽获本次大赛一等奖、最佳导演奖。大赛组委会对作品及参演人员给予高度评价,本次获奖肯定了观韬厦门办公室锐不可当的律师风采,是观韬人在法律服务领域之外,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精神表现。 [创作背后的故事]为了可以创作出令人满意的作品,观韬主创成员们进行了十余次线下及线上会议,反复打磨剧本,几乎牺牲了闲暇休息的时间,全员全身心投入到脚本创作、视频拍摄以及后期剪辑中。有时拍到凌晨一两点,也只为捕捉一个最真实动人的镜头。备赛期间主创成员们不仅在专业技能上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而且在创意构思上也碰撞出了许多火花。他们的努力和付出,不仅展现了律师们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更让我们看到了那份对艺术创作的热爱和执着。          [关于作品]《平凡中的不凡》以一个记者采访路人作为开头引入大家对律师的好奇,再以记者实时跟拍的视角去真实还原律师的日常还有一些不为外人道的故事,打破了公众对律师的刻板印象。除了传统影视剧里“高大上”的律师形象,还有很多初出茅庐和这个世界在热烈交手的一群律师,即使被按在地上摩擦也依然坚强乐观地热爱这个世界。借这个作品勉励自己也想鼓励每一个在平凡岗位上发光发热的陌生人,精彩的生活才刚刚开始,要相信生命因你而不凡。  在未来的发展中,观韬厦门办公室将继续积极参...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04
    观韬荣誉 | 观韬上海办公室多名律师获评“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近日,虹口区司法局、共青团虹口区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虹口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了第五届“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在该项四年一度的评选中,经过激烈角逐,观韬上海办公室的张烜律师、蒋则谢律师、裔沁玮律师荣获“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项晨律师荣获“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进步奖”。        张烜 律师                                                   蒋则谢 律师            裔沁玮 律师                             项晨律师 (左起:项晨律师、裔沁玮律师、张烜律师、蒋则谢律师)青年律师是法律服务行业的生力军,肩负着推动法律服务创新和促进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使命。观韬始终心系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发展,致力于为青年律师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助力青年律师在追求卓越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在各级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中,观韬的青年律师屡获佳绩。观韬上海办公室张烜律师、蒋则谢律师、裔沁玮律师、项晨律师获得的荣誉和奖项,既是对他们个人专业素养的肯定,也是观韬青年律师精神风貌的生动展现。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5
    观韬动态|观韬宁波办公室入选宁波市第三届政府立法联系点,张帅军等7位律师受聘为政府立法志愿者日前,宁波市司法局公布了第三届51家政府立法联系点和120名政府立法志愿者。观韬宁波办公室成功入选宁波市第三届政府立法联系点,张帅军、罗丁丁、郭彦晨、王琦、钱开来、严燕霞、李海龙7位律师受聘为政府立法志愿者。(信息来源:法治宁波微信公众号)政府立法联系点是宁波市司法局立法工作的固定联系单位,是政府立法工作的最前线。设立立法联系点、聘任立法志愿者,是宁波市扩大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本次观韬宁波办公室成功入选宁波市第三届政府立法联系点,所内7位律师受聘为政府立法志愿者,是政府机关单位对观韬宁波办公室高水平、高品质法律服务的信任,对所内律师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观韬宁波办公室及所内律师助推科学立法,实现良法善治的动力。观韬宁波办公室恪守专业化、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理念,注重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兼顾新兴的法律力量,拥有一批既有丰富经验,又有深厚理论基础的律师。服务内容不仅涵盖刑事辩护、金融与证券、知识产权、建筑与房地产、破产与清算、互联网法律、兼并收购、公司治理与合规经营、基金、税务、文化传媒、争议解决等传统业务,更是首次将反垄断、反倾销、资本市场等特色业务以及境外投资、跨国并购等国际业务带入宁波市场。未来,观韬宁波办公室及所内律师,将坚守法治初心,践行法治建设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政府立法活动,为政府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25
    观韬动态|观韬厦门办公室、福州办公室律师荣获第四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大赛亚军、季军2024年11月10日,由福建省律师协会主办、漳州市律师协会协办的“追逐光,成为光”——第四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在漳州圆满收官。福建全省九地市12支代表队,就刑民案例、法律前沿问题展开一场场律界精英的智慧交锋。 经过8日-10日三天紧张激烈的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角逐,观韬厦门办公室吴侨柳律师所在队伍厦门B队获得大赛亚军、观韬福州办公余淑雯律师所在队伍福州A队获得季军。 (观韬厦门办公室吴侨柳律师及厦门B队成员) (观韬福州办公余淑雯律师及福州A队成员)大赛评委对青年律师们的专业素养和辩论风采给予高度赞扬,本次获奖肯定了观韬律师勇争潮头的律师精神,更彰显了观韬人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厚素养与卓越能力。在未来的征程中,观韬人将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投身于行业的交流互动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助力国家法治建设。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9
    观韬动态 | 观韬南京办公室主办的“观韬刑辩大讲堂”南京站成功举办2024年11月16日至17日,由观韬南京办公室主办的观韬刑辩大讲堂在江苏南京成功举办。此次公益讲堂汇聚了来自上海、福建、浙江、重庆、河南、湖北、陕西和江西等地的众多刑辩律师及法律界同行,共同探讨和交流刑事辩护领域的最新动态与实战经验。 11月16日上午,讲座正式开始,观韬南京办公室合伙人、观韬刑民交叉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仲若辛为大家带来了题为《职务犯罪辩护的对抗与协商》的专题讲座。仲若辛主任以其丰富的刑辩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以亲办的五个职务犯罪案例为切入点,从案件的调查取证、排除非法证据、二审开庭、二审改判等方面入手,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了职务犯罪辩护的全过程和关键点。仲若辛主任指出,职务犯罪辩护面临着证据收集与审查难度大、司法环境复杂等挑战,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关键的辩护点,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11月16日下午至17日全天,观韬南京办公室兼职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陈洪兵教授以《如何进行有效实体辩护》为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讲座中,陈教授结合实务案件存在的理论争议与实务难点,通过精心设计的提问和循序渐进的引导,与在场的听众展开了富有成效的互动,有效激发了在场听众的逻辑思维与批判性思考,生动而深刻地解释了对刑法分则罪名的热点争议问题的研究成果与独到见解,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陈教授强调,实体辩护是刑事辩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必须熟练掌握实体法的规定,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和罪责,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和辩护服务。 此次观韬刑辩大讲堂不仅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也激发了更多法律届同仁投身于刑事辩护事业的热情,鼓励大家不断探索刑事辩护理论和实践新方向、新动力,共同...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8
    观韬党建 | 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一行赴观韬南京办公室考察交流2024年11月11日,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张峰,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秀霞,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崔维彦,日照市岚山公证处主任马波,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胡建新,山东法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健,山东岚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秀珍等人员一行来到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考察调研,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赵威陪同考察交流并参加座谈。 在观韬南京办公室执行主任辛长洲的陪同下,张峰书记一行参观了南京办公室律师公示栏、党建工作室、校企合作展示墙等办公区域,对律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座谈会伊始,辛长洲主任致开场辞,就观韬南京办公室发展历程、自身管理、组织架构、业务开展、校企合作、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作了专业、详细的介绍。观韬南京办公室党总支李载谦书记以具体工作实例为切入点,从“润滑剂”、“粘合剂”、“品牌效应”三个方面,介绍了律所“以党建促所建、抓党务带业务”,搭建律所党建“四梁八柱”的经验作法。观韬南京办公室执行主任吴福洪、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钱宙分别就事务所行政管理工作及业务规划方向作了详细报告,立足于行业的高度,对律所在团队建设、品牌建设以及业务拓展等多个维度,展开了深入的阐述与分析。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实现党建与律所工作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对律所业务模式的影响,以及青年律师的培养与成长路径等议题展开讨论,积极交流经验心得,共同为推动律师行业的卓越发展贡献智慧与见解。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赵威充分肯定了观韬南京办公室“以党建带所建”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律所规范化管理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此为契机,不...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3
    观韬党建 | 观韬南京办公室总支部委员会与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党总支委员会成功举办结对共建仪式2024年11月8日下午,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在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成功举办了结对共建仪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李红兵,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副主任胡伟、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符海琴,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夏娜出席仪式活动。 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共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与中共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党总支委员会正式签署了党支部结对共建协议,共同致力于党建与业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双方党建合作迈入新阶段。活动现场,江苏省江宁足球训练基地副主任符海琴表示,“此次与法律界人士进行结对共建,以党建引领业务上的交流与发展,可以促进双方在法律服务、体育法律领域的合作,提升运动员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对法律风险的认识能力,同时也为基地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在结对共建仪式后,南京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葛翠柏教授和招商蛇口少荃体育中心负责人陈枫分别作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大型体育设施运营》的专题分享。  活动最后,到会人员在江宁足球基地工作人员带领下,参观了江宁足球训练基地的荣誉室和场馆设施。此次结对共建不仅加强了党组织间的沟通协作,也为推动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双方将继续携手并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双方在新时代的发展,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双向赋能,为构建和谐健康的法治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2
    观韬公益 | 观韬温州办公室公益团队助力社区法律服务2024年11月10日,由滨江商会和鹿城区农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活动进社区,服务百姓零距离”市集活动于新田园公园广场正式开展,观韬温州办公室组织的法律服务公益团队成为现场的一大亮点。此次活动不仅为市民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也强化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这次市集活动中,观韬温州办公室的律师们针对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疑释惑。其中涉及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多个方面,专业而细致的解答让许多市民受益匪浅。通过这种方式,该所希望让法律服务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专业术语,而是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解决实际问题。活动现场,除了提供法律咨询外,律师们还发放了法律知识手册,进一步吸引市民参与学习。为了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律师们在现场为咨询人员介绍了知识手册上的内容,使市民能够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的应用。通过此次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也体现了律师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精神。观韬温州办公室将继续参与此类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4
    观韬公益 | 宁波小记者“法”现之旅——走进观韬宁波办公室2024年10月19日10时,观韬宁波办公室“法律雏鹰计划”继续开展,来自宁波市钟公庙中心小学的十余名小记者们怀着兴奋与好奇的心情来到了观韬宁波办公室,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探索之旅。         观韬宁波办公室张杰律师作为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给小记者们们介绍了宁波办公室的历史背景、发展沿革、全球布局、律所荣誉等。小记者们认真聆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人在追求公平正义道路上的不懈努力。   随后张律师带领小记者们步入宁波厅会议室,为小记者们讲解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内容。他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小记者们了解到法官是如何公正裁判案件,检察官是如何履行检察职能,律师又是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小记者们积极提问,张律师热情地互动交流,并风趣地回答了一名小记者问的:“为什么法官只会判死刑”这一问题。此次会议帮助小记者们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会议上张律师寄语小记者们:“希望大家努力学习,有朝一日也能够加入到法律事业的大家庭中,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最让小记者们激动的环节当属模拟法庭演绎,本次庭审以“校园盗窃案”为素材。随着书记员入场宣读法庭规则,“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小记者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法警等角色,在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的要求进行。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焦点分析,在庭上进行激烈辩论。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小记者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此次“法律雏鹰计划”活动,为宁波小记者们打开了一扇了解法律世界的窗户。活动结束后,小记者们纷纷表示收...
  •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2
    观韬公益 | “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观韬温州办公室普法义工队参加公益慈善服务活动9月1日上午,2024温州市暨鹿城区纪念《慈善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慈善嘉年华活动在风景秀丽的杨府山公园盛大开幕。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本次活动不仅是对《慈善法》实施八年来的回顾与肯定,更是对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展望与激励。温州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张加波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温州市领导张洪国、章月影、诸葛启钏等参加活动。在这特别的日子里,观韬温州办公室展现了其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普法义工队投入到活动中,为推动慈善文化的发展贡献力量。温州市作为经济活力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慈善事业的推广与实践。通过举办此类活动,不仅增进了公众对慈善法规的了解,也促进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在活动现场,观韬温州办公室的普法义工队设立了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小扇、普法宣传单以及免费法律咨询等方式为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慈善法》及相关法律问题,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慈善的法律环境和参与慈善活动的正确方式。义工队的成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每一位参与者,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积极的慈善环境。通过此次公益慈善活动,观韬温州办公室的党员党性得到充分锤炼,他们充分意识到身为党务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更要坚守原则,依法行善兴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温州慈善事业贡献属于北京观韬中茂的力量!在未来,温州市将继续携手社会各界,推动慈善法规的深入人心,激发更多市民的慈善热情,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观韬温州办公室也将持续在普法和慈善领域贡献力量,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8
    观韬公益 | 观韬宁波办公室“小小法律人”活动顺利举办近日,观韬宁波办公室与宁波银行联合组织开展的“小小法律人”职业体验暑期研学活动在观韬宁波办公室圆满举办,十余名来自宁波各个学校的小学生参加此次活动,由观韬宁波办公室合伙人罗丁丁主持本次活动,共同带领小朋友们走入职业认识与探索。 在罗丁丁律师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观韬宁波办公室,了解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历史沿革、全球布局,以及律所荣誉等。随后大家前往“宁波厅”多功能大会议室,由罗律师讲述庭审背后的故事,带领同学们探索庭审的意义,同学们也展开了激烈的探讨与交流。 接下来是重头戏,同学们跟着罗律师来到“中国厅”模拟法庭,随着书记员入场宣读法庭规则,“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在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的要求,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焦点分析,在现场进行激烈的辩论。   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罗律师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一一点评,并评选出了三位最佳角色,并进行了颁奖仪式。 随着大家在欢声笑语中拍摄完大合照,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同学们通过感受律所工作环境,亲身经历庭审体验,接受罗律师的现场指导,对法律人的日常工作及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观韬宁波办公室接下来将举办更多相关活动,继续推进“法律雏鹰计划 ”,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法律人的相关职业,并做好更适合自身发展的规划。
  •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3
    观韬公益 | 成为更好的自己——2024年西和一中“观韬甘霖班”夏令营2024年8月17日-19日,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宇昊、周晚宁、刘星、林子晨、杨晓峰、王语秋及律师张楚珧、吴如意、李雨航、韩欣彤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共27人,来到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的西和县第一中学,为西和一中“观韬甘霖班”及另外两个甘霖班的同学们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成为更好的自己”主题夏令营活动。 “合影”8月15日一早,志愿者们放下手头的工作和与家人共处的时间,自付费用,分别从北京、杭州、云南等地出发,于当日晚间陆续抵达西和一中。志愿者们马不停蹄,立即沟通准备,针对本次夏令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工及模拟培训,排练熟悉整个夏令营各个环节的活动流程及细节,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预案,清点夏令营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就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订预案,以确保夏令营的成功举行。开班仪式8月16日,洪律师及其他志愿者分成四组,对申请加入2024级“甘霖班”的同学们进行了一对一面谈,确定了50名甘霖生的名单,并来到部分学生家中进行家访。下午4点,“2024级西和一中甘霖班”正式开班。      “一对一面谈”    “家访”    “开班仪式”开营仪式8月17号上午,在洪律师的主持下,《2024西和一中甘霖夏令营》正式开营。西和一中三个年级的150余名甘霖生及“珍珠班”的40名珍珠生、学校领导及老师及全体志愿者一同参加了开营仪式。西和一中党委书记王纪红同志首先致辞,并预祝夏令营圆满成功。洪律师代表志愿者们发言,希望通过夏令营活动,能更好地倾听同学们的心声,促进同学们的成长,帮助同学们收获更好的自己。 “校领导致辞” “志愿者介绍”破冰游戏开营仪式后,志愿者们和同学们一起参与了多样的破冰游戏,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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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工作经历•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87-1994)•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4-至今)•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交流工作(2000)•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破产与重组业务,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争议解决 主要业绩• 参与为大连证券、大通证券、鞍山证券、云南证券的停业整顿、破产清算、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大连银行合规业务• 参与数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如分别代理国内两家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合同纠纷和与中粮集团辽宁公司、印尼三安集团股权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 受聘为沃尔玛、希尔顿、乐购等数家外资、合资及内资企业提供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 公益服务大连市律师协会义工团 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 工作经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201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合伙人(2004-201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律师(2002-2004)•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2001)• 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4—1998)• 沈阳军区军事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9—1993)  教育背景•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1983-198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2-1995) 工作语言• 中文普通话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改制 •公司收购与兼并 •国有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主要业绩•近几年曾担任森远股份(300210)2011年创业板上市;初灵信息(300250)2011年创业板上市;兴源过滤(300266)2011年创业板上市;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002503)2010年中小板上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6)中小企业板上市和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China Special Stee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香港主板上市;China Lifestyle Food & Beverages Group Limited新加坡主板上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200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7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8年发行公司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2011年中国石化(600028)发行230亿可转债项目的承销商法律顾问。•曾担任金融街建设集团收购重庆华亚(000402)、时代集团公司收购民族集团(000611)、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收购湖大科教(600892)、宁夏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000862)、宁夏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600165)、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0055)、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水股份(000965)、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收购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收购方法律顾问。 •曾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转让国有股权、安徽飞彩股份有限公司(000887)国有股权转让、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转让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国有股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整合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项目、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重组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国有股份转让、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收购江苏省江阴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等多家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法律顾问。•曾担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2000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 业务范围•证券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并购 •国际投融资法律业务 •金融法律业务 •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理与清盘 主要业绩• 担任财政部国库司及政府采购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采购法律专家组成员;•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金隅股份、嘉新水泥控股(HK0699)、勤美达控股(HK0319)、中兴电子(新加坡IPO)、国祥股份等多家公司境内外发行与上市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了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包括金隅股份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回归A股、嘉新水泥(HK0699)与台湾水泥(HK1136)吸收合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收购湖北兴化、北京时代集团收购内蒙民族集团、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收购万东医疗、火箭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HK1185)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的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橡果国际引进软银私募投资、建银国际设立建银鹏禾及建银瓯越股权投资基金、常春藤投资海南呀诺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投融资及基金设立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2011-9-14)• 被钱伯斯亚洲 2012评为“公司与并购”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被亚太法律500强2012评为“资本市场”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2000) •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业务范围•资本市场•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主要业绩•现担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等国资监管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负责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股份公司的改制、重组与上市工作;中国特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项目,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香港上市公司)项目,北京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以SPAC方式在美国Nasdaq上市项目•曾负责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加拿大、阿根廷等地境外投资项目、金堆城西色加拿大公司私募融资项目;曾负责国家邮政局重组西安华弘证券项目,中国石化(600028)在香港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资产收购和投资项目,宁夏电力投资公司收购宁夏恒力(600165)项目,宁夏发电集团收购吴忠仪表(000862)项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和陕西烽火集团收购ST长岭(000561)等项目;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曾担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专项法律顾问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数据广播有限公司(08016)独立董事•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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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最早一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资本市场领域,观韬搭建了以北京、上海、西安、深圳为核心辐射全国的组织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设立了香港办公室主要承接境外资本市场业务,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境外律所的合作与联系,形成了“全方位、跨法域、体系化”的机构格局。二十余年来,观韬充分把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紧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脚步,积极寻求理论精进与业务创新,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高效化、创新化”的服务体系,为电力、钢铁、金融、建材、化工、机械、制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食品、旅游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众多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观韬资本市场领域综合实力突出,已跻身中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领先律所行列,多年获得Chambers、The Legal 500、IFLR 1000、Asialaw Profiles、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始终秉承“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目前,观韬境内外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人员超过200人,业务团队实时把握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专注政策法规的适时解读与交流,致力于重大、复杂项目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定制专业化的服务方案。同时,观韬形成了一整套办理资本市场业务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业务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境内外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境内外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基金业务、境内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服务等。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深耕多年,承办了超百家企业的境内外IPO项目,为数百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业务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公司与并购业务是观韬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多年来该业务领域一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得到广泛认可,连续多年获得《钱伯斯全球指南》(Chambers Global)、《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亚洲法律杂志》(ALB)、《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LEGALBAND、《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观韬的投资并购团队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地、多语种和多种文化,近年来,代表众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基金和上市公司客户完成了诸多知名和复杂的并购交易,服务涵盖了从产业准入法律和政策、交易结构设计、项目和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项目融资、交易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监管机构审批,到项目的交割和协同整合的所有阶段,涉及税务、外汇、合规、环境、不动产、知识产权、劳动、反垄断等不同专业领域,且具有英文、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多语言能力。在这些成功的交易中,多法域、不同专业的律师协同合作,展现出了观韬丰富的执业经验、高效的资源调动能力、对中国法律和监管环境以及国际并购交易惯例的深刻理解、对税务、财务和商业综合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对客户需求精准把握和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观韬为众多客户提供公司治理的法律服务,服务的客户包括世界五百强公司、知名跨国公司、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在能源与自然资源、金融、高科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制造业、文化娱乐、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等诸多行业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观韬的公司与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设立与变更• 公司治理• 企业合并与分拆• 企业业务剥离、业务重组• 企业境内以及跨境并购•...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业务。能够为中央银行、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主体的各项金融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在银行与金融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参股•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外金融项目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务•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市场退出以及清算•出口信贷•资产管理及运营•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及证券基金•信用证•掉期交易•信托业务•商业票据•可转换(换股)债券•政策性贷款•银团贷款•证券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期货交易•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任管理人,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处置和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律师事务所是最早成立房地产部门的律所之一,能够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企业、建筑单位、金融机构、房地产基金等)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方位、全产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业务不仅涵盖了土地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收并购与重组、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及建设工程合同制作及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与运营(物业租赁及物业公司的服务)、银行按揭等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还不断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包含基础设施PPP项目、旅游地产、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金融、外商投资等。观韬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白盆窑天兴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香港汇日集团、新加坡维信集团、天津克瑞思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常年、专项和诉讼等法律服务。观韬房地产部在孟雷律师的带领下,为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永旺梦乐城(丰台区最大购物中心)项目与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其双方对于项目工程和租赁的具体问题理解分歧很大,双方经过多次反复的谈判,历时2年多,最终双方达成了交易金额为17亿4千万的项目合作协议。观韬在立足于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最近在房地产金融、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及旅游地产等项目的业务日趋成熟。 “观韬律师团队广泛的专业技能吸引了众多国内开发商和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亲睐。”————钱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崇尚团队合作精神,观韬在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程序(ADR)等争议解决领域中深耕数十年,尤其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及高净值的案件。观韬各地办公室的律师们理论深厚、勤勉尽责、服务诚信、追求卓越,近年来,平均每个工作日观韬各地律师都会处理30起以上的争议解决案件,他们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洞察法律发展趋势,办案思路清晰,诉讼技巧娴熟,兼有在法庭上作为原被告双方辩护人的经验,知晓对方会采取的策略、了解其解决方法,有信心对客户的新案件提出独特的见解,具有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有深度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及国内外仲裁机构均获得突出业绩,为国内外客户在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中赢得有力竞争优势。依托北京总部、中国香港与海外的悉尼、纽约、多伦多办公室,以及与亚司特(Ashurst)国际律师行观韬设立的上海联营办公室(JOO),观韬全面协助客户应对不断增长的全球跨境法律争议,既帮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成功执行中国内地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也帮助境外客户有效应对中国境内争议,还曾代理第一起境外投资人以中国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前置磋商程序,以及第一起中国法院民事调解书在美国执行的案件。观韬在众多诉讼、仲裁案件中作为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的代理人参与案件,所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争议公司治理及股东诉讼银行、保险、基金及结构金融及衍生品争议证券纠纷及集体诉讼及证监会调查能源及矿产争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争议生命科学争议解娱乐、传媒领域争议数据产权和侵权纠纷破产衍生诉讼反垄断民事和行政诉讼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争议国际仲裁海商和海事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解决案件刑事合规及刑事辩护观韬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连续多年被钱伯斯亚太(Chambers Asia-Pacific)、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在重整/破产业务领域,观韬表现突出,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律所前列,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观韬连续多年获得 Chambers、 The Legal 500、 IFLR 1000、 Asialaw Profiles、 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最早进入中国破产行业的领先律所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丰富的成功业绩观韬是中国最早从事公司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整顿违规证券公司,观韬受证监会委托参与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随后,观韬参与了近十家证券公司的停业、关闭清算和破产清算重整工作,获得了证监会及相关法院的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凭借公司管理优势和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观韬着力建设破产业务团队,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在具体案件中转化成果。目前,观韬专门组建了拥有100余名律师的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委会员,形成了一整套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作为破产管理人,观韬承办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近1000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重整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了大量涉及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观韬总部及部分分所已经成为各地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此外,观韬还成立了破产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通过与高校合作,观韬获得了国内顶尖法学院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 发布时间: 2016 - 11 - 19
    观韬律师事务所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审批阶段提供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的必备或参考前置程序的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建设规划、房屋产权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类PPP项目(包括BOT、BOOT、BOO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各类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包括EPC、EPCM、PMC等)以及招投标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咨询•对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工程涉税事项提供税务法律咨询•审查、起草、编制建设工程合同类法律文件•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代理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知识产权是观韬律师事务所重点研究和开展较早的法律服务,且具有若干成功案例。服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保护、植物新品种及电信传媒领域特有的版权、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保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观韬律师事务所在电信传媒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间并购、电信基础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等等,可为客户在电信传媒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查询• 权利申请与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商标)• 无效、撤销申请• 转让及实施许可• 侵权调查• 反侵权指控• 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电信传媒、制作业等行业特有的知识产权事务•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OEM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知识产权投资• 电信传媒业务的谈判与方案设计• 电子商务• 域名及商标保护和反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 电信服务•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网络电子交易与安全•网络信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在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专业突出、律师阵容强大。观韬曾为众多境内外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救济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反倾销调查、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关贸易救济措施,WTO关于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以及相关的争端解决程序,海关分类、估价和原产地标识等海关法问题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正基于此,加之对中国法及相关程序的深入理解,使得我们能够为客户在应诉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广泛而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观韬律师还曾被特聘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专业顾问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观韬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从事反倾销法律实务的资深律师,并具有在英、美、欧盟等国家、地区的执业经历,特别在WTO框架下的反倾销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借助观韬综合的专业队伍,我们可以提供行业领域广泛的反倾销法律服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代理国内企业应诉欧盟、美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代理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申诉•代理国外企业应诉中国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咨询意见•担任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有关WTO法律制度、信息•国际贸易中有关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合同、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制作•提供争议解决涉及的非诉讼、诉讼和仲裁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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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民商事业务律师(行政法业务团队)岗位要求:1.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证或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2. 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历,民商法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3. 学习能力强,勤勉尽责,有很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法学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擅长法律检索以及法学与相关学科研究;5.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1. 起草、审阅及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件,日常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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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8月刊作者:蒋则谢责编: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一、最新政策速读1.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以下简称《专章》),明确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专章》提到,绿色电力交易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根据是否通过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电,绿电交易分为省内和跨省区两种。《专章》指明绿电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但也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在价格机制方面《专章》特别提到,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在绿电交易合同方面,无论是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的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或是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的零售合同中,均...
发布时间: 2024 - 0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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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7月刊作者:蒋则谢 观韬双碳观察是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一、最新政策速读1.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全国碳市场发展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并于7月21日在武汉“中国碳市场大会2024”上正式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全方位展示了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成效,展望了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是继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之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市场最新进展情况报告。 观韬点评:《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显示,中国碳市场在制度建设、数据管理、市场交易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通过法规保障、技术规范完善,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企业减排意识增强,绿色金融属性逐步显现。报告还阐述了全国碳市场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通过与欧盟、德国、挪威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层次交流和合作,中国在碳市场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为全球碳市场机制创新贡献了“中国方案”。这种国际合作不仅提升了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地位,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
发布时间: 2024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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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知产观察 | 知识产权共同诉讼案件的管辖作者:李洪江 李春伟【前言】民事纠纷诉讼可能涉及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为三人以上主体时,称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包括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属于可拆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或者义务,属于不可拆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又包括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必要共同诉讼两类。原告起诉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侵犯其知识产权时,受诉法院一般按照类似必要共同诉讼来确定是否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多个被告中的一个能够证明诉讼案件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且不同意合并审理的,则受诉法院需要先确定对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是否具有管辖权。【基本案情一】(2019)津02民初822号,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河南纳朗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下称唯美陶瓷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河南纳朗卫浴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纳朗公司)、被告天津市河西区马可金尼卫浴店(下称天津马可金尼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认为河南纳朗公司生产并销售了侵犯其商标权的卫浴产品,而天津马可金尼店在天津地区销售了河南纳朗公司生产的卫浴产品,故构成共同侵权责任,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赔偿损失120万元人民币。【法院观点】本案中河南纳朗公司生产和天津马可金尼店销售的涉案产品均不指向同一被控侵权产品...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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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知产观察丨非授权经销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正品的合理性与侵权边界探讨 作者:李洪江 吕婷 【前言】合理使用规则在我国系《著作权法》中的概念,《商标法》仅规范了描述性合理使用,而对颇有争议的指示性合理使用尚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非授权经销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正品的合理性与侵权边界如何确定,如何在保护商标专用权与保证商品流通、交易效率之间寻求平衡,一直有待统一标准。【基本案情】原告某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原告公司”)成立于1986年6月7日,经权利人授权许可,在第21、30、33和34类享有以下“”商标(下称“案涉权利商标”)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并有权单独以自己名义起诉维权、获得赔偿。案涉权利商标在白酒、茶叶、香烟、茶具等商品被广泛使用,在同行业内获得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告发现,二被告御某汇(云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御某汇公司”)、御某汇(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御某汇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微信公众号文章及招商活动中突出使用案涉权利商标,对权利人品牌白酒、茶叶、香烟、瓷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并声称北京御某汇公司管理钓鱼台全系产品,暗示二被告与钓鱼台品牌存在授权许可关系。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共同侵害了钓鱼台公司针对案涉权利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且前述行为足以引起相关消费者认为其与钓鱼台品牌存在特定关联,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从而使二被告获...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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