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迪律师系金融学学士、法学硕士,观韬合伙人、观韬大连办公室负责人、观韬国内证券业务委员会大连业务部负责人、证券业务内核委员,1998年取得国家律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PA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央行《证券业、期货业反洗钱规定》起草项目法律专家组成员,现任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大连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兼职指导教师。
刘燕迪律师曾被《亚太法律500强》(Legal 500 Asia Pacific)评选为资本市场领域的推荐律师,曾获“2014—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她主持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项目”获得2016年度《中国法律与实践》评选的“年度最佳金融交易”奖项。
业务领域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连分所负责人。她在金融证券、资本市场领域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为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高成长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业绩
•曾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发行债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发行次级债券、大连银行2012 年发行金融债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发行企业债券、大连银行2014年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曾担任鞍山森远路桥股份(300210)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首发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等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曾为大连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桑扶兰制衣改制项目以及20 余家企业的产权界定提供法律服务;为德国KME 公司收购大连大山结晶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创元科技非公开发行收购抚顺高科电瓷股权项目(均为被收购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曾为大通证券重组项目以及大连证券、南方证券、鞍山证券清算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曾担任大连银行、大通证券、太平洋证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以及大通证券股权变更等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曾担任大连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广场债务重组项目、大连融源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重组项目、大连融源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资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曾担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批量处置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曾担任央行《证券业、期货业反洗钱规定》起草项目法律专家组成员
•曾担任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项目总协调人,曾主持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3、2015年不良资产批量处置项目
•曾为中创清洁能源发展(沈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833672)、大连伯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834758)改制并于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现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现担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博涛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清洁能源发展(沈阳)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伯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运通车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凯特利催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金融发展促进会常年法律顾问;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改制并于新三板挂牌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社会荣誉
•于2015年11月获《亚太法律500强》(Legal 500 Asia Pacific)评选为资本市场领域的推荐律师
•于2016年获得“2014—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主持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增资扩股项目”获得2016年度《中国法律与实践》评选的“年度最佳金融交易”奖项
社会兼职
• 辽宁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 大连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兼职指导教师
执业资格
•1998 年取得国家律师资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工作经历
•观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004-2009)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至今)
•大连分所负责人(2013至今)
教育背景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工作语言
•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