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颖律师是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观韬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WTO研究中心主任、观韬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与衍生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协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担任中国资产证券化百人会论坛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
尹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跨境投融资及贸易,境外上市,跨境及国内金融,跨境争议解决,资产证券化与REITs;涉及的行业包括:新能源及储能,传统能源、矿藏及食品原材料,不动产,酒店,教育,金融科技等;尹律师对涉及各洲的贸易及投资,对中资企业赴美上市有丰富经验。
尹律师自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被“The Legal 500”评为亚太地区银行与金融领域推荐律师,以及被评为“The Legal 500”2022年度亚太地区私募股权领域推荐律师、2020年度亚太地区公司与并购领域推荐律师。尹律师是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高级研修班成员,并被公派至北京进行培训;被广东省律协评为“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并被公派至伦敦进行培训;被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协评为“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经历
2017年9月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金融法项目,助理研究员
2011年3月至2017年9月,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富士康科技集团全球法务总处,课长
主要执业领域
跨境投融资及贸易,境外上市,跨境及国内金融,跨境争议解决,资产证券化与REITs
近期主要业绩
跨境金融、投融资及贸易相关
• 作为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法律顾问,对作为潜在借款人的某香港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 作为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作为牵头行的某跨境银团贷款合同的变更制作交易文件。
• 作为某以色列商业保理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同中国出口企业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提供监管及合规法律意见。
• 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跨境人民币业务交易文件涉及的“自救条款”(Bail-in Provision)在欧盟及西班牙、中国香港及内地的法律效力发表法律意见。
• 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跨境贷款业务的交易模式合规性、交易文件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涉及法域为中国内地和法国。
• 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跨境贷款业务的交易模式合规性、交易文件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涉及法域为中国内地和新加坡。
• 作为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规划向印尼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商业模式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境外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其“内保外贷”项目中境内担保的担保人进行法律尽调并撰写相应交易文件。
• 为中粮信托、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云南信托、渤海信托等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财产权信托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信托财产投向的领域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公益项目或准公益项目、房地产项目、消费金融项目、供应链金融项目、Pre-ABS,涉及多种投资模式及类型。
• 作为某综合性商业物业的业主的法律顾问,为其以REITs方式在香港、新加坡进行融资提供咨询服务。
• 作为某国内大健康领域公司的法律顾问及牵头律师,为其赴美IPO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协助多家国内企业以SPAC方式赴美上市。
• 作为香港大学的法律顾问,为其投资东莞清水湾二期基金(所投项目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等领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作为某A股拟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其香港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对其在美国、英国及欧盟被授予的知识产权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及分析报告。
• 作为某香港独资投资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其通过“债券通”认购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涉及的交易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 作为某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收购美国新能源领域标的公司以及调整与该标的公司的商业合作模式,提供协助磋商、交易文件审查修订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国内投资机构的法律顾问,为其收回在加拿大矿业领域的投资收益规划解决方案并协助实施该解决方案。
• 作为总部位于美国的某智能制造业集团的法律顾问,就其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资产重组及相应吸收合并提供合规分析、法律尽调、交易文件起草或审查等相应法律服务。
• 作为某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与某俄罗斯航空公司达成涉及业务合作与股权投资的战略合作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审查修订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收购全球最大的水上飞机公司提供交易文件审查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香港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拟收购某国际烟草公司的全球手工雪茄业务提供法律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国内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拟在美国投资设立运输保险公司提供案例分析意见。
• 作为某国内芯片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注销在美国设立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作为某香港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以获取香港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内地土地使用权为目的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提供协助磋商、交易文件审查修订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英国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拟在华从事货物进出口环节相关服务提供法律意见。
• 作为某香港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收购持香港第1、4、9号牌照公司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及交易文件起草审查修订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波兰电池领域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在华建立供应链核心链条涉及的交易模式提供法律意见。
• 作为某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收购一家跨国企业41.73%股权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作为某内地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其收购某香港公司100%股份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作为某内地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收购澳大利亚公司Sinovus Mining Ltd.持有的河北中矿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协助交易审批申报、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审查修订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央企的法律顾问,为其东非石油分成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投资方群创光电的法律顾问,调查对欧盟针对进口到欧盟的显示器的关税政策以及调整趋势。
• 作为鸿海/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法律顾问,为其旗下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对SANMINA-SCI USA INC.,及其多家关联公司的资产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鸿海/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法律顾问,为其对Dell公司的资产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鸿海/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法律顾问,为其与某国内汽车企业的合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某东南亚煤炭销售方的法律顾问,为其向国内企业出售动力煤涉及的交易文件进行审查修订。
• 作为某内地贸易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与境外交易相对方进行白糖大宗贸易提供交易文件审查、协助磋商等法律服务。
• 作为某A股上市公司香港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向苏格兰交易相对方采购桶装威士忌酒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作为某国内软件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向位于境外的最终用户销售特定软件的行为是否受到中国内地技术出口禁限管理制度、出口管制制度规制出具法律意见。
境内投融资相关
• 作为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为其向其理财子公司推荐多种金融产品事宜,就该等金融产品交易模式的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或修订交易文件,对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 作为某国内掌上游戏行业初创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种子轮融资、员工激励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作为某国内电动车快充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其种子轮融资提供交易文件审查修订、协助磋商等法律服务。
• 作为投资人律师,对某元宇宙领域公司的Pre-A轮融资进行法律尽调并撰写投资文件。
• 作为投资人律师,对某医疗器械领域公司的种子轮融资进行法律尽调并撰写投资文件。
• 为新能源汽车电池领域公司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融资专项法律服务及常年法律服务。
• 作为金融科技领域企业深圳安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完成种子轮融资以及搭建跨境架构。
• 作为投资人联想创投集团的法律顾问,就其对AI领域香港公司弘量研究的投资(Pre-B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某美国能量管理领域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其布局在华业务,在全球布局方案、供应链产业链安排、员工激励、税务筹划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某开曼基金的中国法律顾问及项目牵头律师,为其东南亚不动产收购及大型商住综合社区开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破产管理人的成员,参与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并为其下属7家子公司的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 作为破产管理人,对深圳市成就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
国内金融及资本市场相关
• 作为某互联网车辆销售平台的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其新商业模式的制定,并就相关金融牌照类业务、类金融资质类业务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处理相关实务事项。
• 作为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债权融资计划事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审查或修订交易文件,基于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和交易文件等依据对承销商提供的募集说明书提供修订审查意见。
• 作为深圳市汇先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债权融资计划事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审查或修订交易文件,基于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和交易文件等依据对承销商提供的募集说明书提供修订审查意见。
• 接受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出席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债权融资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就该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 接受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出席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债权融资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就该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合服务相关
• 作为某储能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其在内地和香港融资、内地产业投资及A股港股资本市场业务提供磋商、交易文件审查、咨询等相应法律服务。
资产证券化相关
• “华泰-国君-深圳特区建发集团科技园区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单SPV的CMBS,60亿储架,已发行)
• “南京旅游集团金旅保理-华泰资管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理合同债权,6.84亿元,已发行)
•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通)信托(汽车融资租赁债权,5亿元,已发行)
• “中交二公局应收账款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工程应收账款ABS,储架30亿元;已发行)
• “兴业-云库汇-康佳集团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应收账款,7亿元;已发行)
• “方正证券-融元一方保理龙腾1-X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保理融资,发行规模100亿元;已发行)
• “北信瑞丰资产-彩生活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物业收入收益权,发行金额1.12亿;已发行)
• “华林证券-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CMBS,发行9.5亿元;已发行)
• 招商银行“和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对公不良信贷资产,发行规模2.1亿元;已发行)
• “陕国投大秦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非标转标ABS,储架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已发行)
出口管制及制裁合规监管相关
• 为某央企子公司软件出海涉及的中国内地法出口管制及美国出口管制提供法律意见及分析。
• 为某医疗领域公司出口涉及的美国出口管制风险提供分析。
工作语言
• 英文(娴熟)
• 中文普通话(母语)
教育背景
• 美国波士顿大学,金融法硕士
• 湘潭大学,法学学士
出版物
中英文双语书籍
• 《美国商业贷款法律实务操作指南》,2018年6月,法律出版社
中文书籍文章
• 《资产证券化中“破产隔离”机制与中美之设置》,《当代金融家》2019年第10期、第11期
其他文章
• 《浅谈美国金融市场中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2008年之前)》
• 《类REITs中的优先收购权机制》
• 《资产证券化在教育领域的应用》
• 《融资租赁最新案例解析和合规启示》
• 《欧盟单一处置机制中的“对自救的合同认可”要求》
•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中的变化》
• 《美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合规简介》
• 《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外商投资企业过渡期内的调整》
• 《简述我国软件出口相关管理制度》
• 《美国破产法典第十一章破产重整简介》
• 《英国最高法院案例:延保合同属于应受监管的保险合同》
• 《中国内地的贷款种类及中美投贷联动机制》
• 《报关单位合规知多少》
• 《替代LIBOR的新基准利率之美国篇》
近期会议与演讲
• 《中国企业海外合规之美国出口管制及制裁立法对中国企业的影响》(2022年,海南省司法厅内部培训)
• 《跨境交易的基础设施——中国支付体系框架介绍》(2022年)
• 《资本项目下资金进出境业务案例分析》(2022年)
• 《拥抱公募REITs机遇之公募REITs法律结构解析》(2022年)
• 《资产证券化法律架构设计与解析》(2021年,海南省国资委系统内部培训)
• 《资产证券化在教育领域的应用》(2021年)
•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二三事》(2021年)
• 《资产证券化法律架构设计及解析》(2021年)
• 《商标权(售后回许可)资产证券化》(2021年)
• Promoting Financial Integration with Cross-Border Asset Securitization(《以跨境资产证券化促进资金融通》)(英文演讲,2021年)
• 《酒店管理常见纠纷分析》(2020年)
社会职务
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观韬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WTO研究中心主任
观韬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与衍生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原中国资产证券化百人会论坛聘任为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协跨境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由广东省司法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联聘任)
政府服务及公益服务
担任深圳市蛇口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
为部分政府部门提供关于中国内地法出口管制及美国出口管制的法律意见或分析
应邀对《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供修订意见
应邀参加深圳市司法局组织的《RCEP协定与深圳政策法规调整研究报告》听证会
(更新日期: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