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律师在企业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治理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完整的工作经验,擅长投融资法律尽调与方案设计、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工作,近年已为数百家企业改制重组、证券发行、投资并购、私募股权投资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赵律师参与经办了多项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再融资、各类融资工具(包括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股权激励计划、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并为多家专业投资机构、上市公司、知名企业开展境内外并购提供法律服务,并购标的企业涉及半导体、生物医药、新能源、矿产资源、互联网、教育、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多个领域。作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初创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赵律师为客户在交易架构设计、商务谈判、风险把控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业绩
曾经办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603260)、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92)、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5100)、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3595)、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80)、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1952)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曾经办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5)、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215)、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002068)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588)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30)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以及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
曾经办合肥御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项目、上海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项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