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邦良律师,中共党员,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近20年法院工作经历,曾任职于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及房地产公司法务负责人。
主要从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擅长民事、商事纠纷案件的诉讼与仲裁代理、执行领域纠纷解决、不良资产分析评估领域法律服务,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等。
担任安徽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新华国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肥市日月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徽创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巢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法律顾问。执业期间,处理过许多重大复杂案件,善于运用法律和经验处理疑难案件,诸如: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驳回安徽新华国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权优先受偿案,安徽新华房地产公司合肥御府庄园交房纠纷案,合肥市日月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闻建设公司买卖合同仲裁、执行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