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旗,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企业合规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及法律硕士学位。
2001年辞去检察官职务,从事专职律师,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先后参与办理过多起在安徽省及合肥市有影响的刑事大案、要案,如:安徽省副省长倪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淮北副市长王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周某某受贿案、合肥交通局副局长王某某受贿案、安徽省旅游局局长胡某某受贿案、安徽省工商管理学校校长仇某某受贿案、阜阳师范学校校长魏某某贪污受贿案等。
孙宏旗律师经办了诸多刑事案件,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有无罪释放的,也有依法获得轻判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得到了委托人的充分认可。其中,孙宏旗律师参与辩护的杨德武故意杀人案,经过安徽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此案也被诸多媒体报道,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案例。
同时,孙宏旗律师执业以来也参与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并带领团队为中国四大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客户进行不良资产清收等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