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林迅律师先后承办了王栋诉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案,嘉吉国际公司(Cargill)诉福建金石粮油有限公司等六公司承认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邦基农贸(Bunge)诉福建中禾实业有限公司承认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龙岩安然燃气有限公司诉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等特许经营协议无效案件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能源法律领域,先后承办了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电厂特许经营权授予,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等以及后续公司股权转让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并长期担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南大区及下属浙江区域公司、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福建恒泰艾普新能源有限公司(母公司300157)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发表专业论文多篇。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3年
工作经历
• 2019年加盟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 2000年就职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 1998年参与创建福建天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 1993年获得律师资格,1994年起担任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 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