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动态 | 观韬深圳办公室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2024年9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拟补录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名单公示》。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初评、省法院考核评审委员会审定,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入选三级管理人名册。
观韬律师事务所是全国最早从事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破产领域的综合实力一直排名全国律师事务所的前列。
观韬深圳办公室近年来在破产、强制清算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逐步形成了完备的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业务指南。观韬深圳办公室律师曾办理多起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参与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在配合管理人有序推进破产程序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既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认可,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此次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表明观韬深圳办公室在破产清算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已得到司法机关的高度认可。未来,我们将持续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破产理论和实务研究,继续以专业严谨、客户利益至上的态度,为委托人服务。
*观韬深圳办公室已于2024年9月9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将名称由“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