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听讲_“观韬听讲”系列近期活动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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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参与S基金交易的关注要点及实务分享”公益讲座
2023年11月15日,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基金业协会BPEA私募学院联合举办了观韬听讲暨BPEA私募学院特聘导师面授课程之“政府引导基金参与S基金交易的关注要点及实务分享”讲座。本次讲座邀请50余位专家学者线下参与交流,获得了参会者的好评。
观韬听讲之“政府引导基金参与S基金交易的关注要点及实务分享”讲座活动由北京基金业协会、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主办,旨在提高基金行业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专业化训练,规范并提升执业能力而搭建的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讲座特别邀请北京基金业协会秘书长、BPEA私募学院执行院长李庆怀致辞。
讲座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观韬中茂肖非律师、张霞律师、李文律师共同带来题目为《政府引导基金参与S基金交易的法律关注要点及实务分析》的执业经验分享。他们从S基金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引导资金参与S基金交易的法律关注要点、S基金法律尽职调查关注要点、S基金设立及S基金交易条款相关法律问题四个方面明晰了S基金在市场交易中的监管规则和合规要求。
在第二部分中,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基金业务部总监林智勤先生以《私募条例对S基金市场的影响及交易平台实践分享》为题,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S基金市场的影响解读、北京股权交易中心S交易平台的功能和实践两方面解读了新规和交易平台的实践运用,并进一步讲解了政府引导基金通过交易平台交易的常见问题和误区。
第三部分由来自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的武礼斌律师带来《S基金税务关注要点及实务分享》。武律师从大数据时代的税务监管、S基金收购LP份额的税务关注点、S基金收购或转让基金资产的税务要点、S基金运营税务关注要点四方面结合相关案例阐明了S基金在税务方面的注意事项。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充实,为政府引导基金参与S基金交易在新规出台的背景下更好应对行业的新变化、新业态提供了参考,赢得了线下观众的反响积极。观韬中茂将持续举办类似讲座,携手专业机构深耕政府引导基金监管法规和实务解析,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肖非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xiaofei@guantao.com
张霞
北京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投融资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zhangxia@guantao.com
李文
北京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投融资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lw@guant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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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要点与银行债权人的重点关注问题”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法务人员对《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的理论学习,提高法务团队对民事诉讼中与银行业务相关程序的业务素质,华夏银行深圳分行邀请观韬中茂深圳办公室任虹合伙人律师、魏镜斌律师前往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其法务团队开展培训工作。2023年12月14日,由任虹律师主持、魏镜斌律师主讲的名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要点与银行债权人的重点关注问题”的培训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魏镜斌律师首先对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之处进行了阐明,并结合自身业务过程中的相关案例,重点阐述了本次修订中增加的应对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和规制虚假诉讼两方面的内容。随后,魏镜斌律师又介绍了银行债权人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管辖、担保和债权转让,并就其中协议管辖、保证期间的约定、债权转让的程序性问题等内容进行了重点释明。在培训过程中,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的法务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借新还旧”、抵押权的实现面临租赁、居住权的挑战、破产过程中债权人申报等问题积极提问,任虹律师、魏镜斌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交流,并就业务过程中难点问题与法务人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最终,在大家的掌声中本次培训圆满落下了帷幕。
本次专题培训增进了银行法务团队对民事诉讼过程中与债权人相关问题的理解,为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指引。观韬中茂将持续以自身的法律服务经验和专业技能为基础、为相关企业的合规运行保驾护航,也为区域金融风险控制能力的改善贡献力量。
任虹
深圳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银行与金融、公司股权纠纷、商事争议解决、跨境投融资
邮箱:renhong@guantao.com
魏镜斌
深圳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争议解决
邮箱:weijb@guantao.com
海淀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
2023年11月21日,观韬中茂合伙人黄薇律师受邀在北京市海淀区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公务任职培训班上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是今年下半年以来黄薇律师进行的第三场公审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政策制定机关、竞争主管机关等对处于制定过程或已经实施的政策措施的竞争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维护相关领域竞争的建议或解决方案,从而促使政策措施符合竞争原则的活动。公平竞争审查是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及双循环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有效地配置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城青联服务千村计划”活动
2023年11月9日,观韬中茂合伙人黄薇律师作为北京市西城区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西城青联“服务千村计划”活动,为喀喇沁旗、青海省囊谦县、鄂伦春旗三地的希望小屋老师及同学们做“预防未成年人网瘾、网络诈骗”主题培训。黄律师通过网络诈骗常见场景的讲述与网瘾警示案例的展示,生动形象地让同学们了解到网络诈骗、未成年网瘾的危害性,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预防、解决方法。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即将施行的背景下,该次培训的意义尤其彰显。本次培训活动在黄律师与同学们亲切友好的交流中走向尾声。
“法治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活动
2023年11月5日,在上海进博会“法治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上,工信部、司法部、最高检、最高法领导就法治护航实体经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致辞,观韬中茂合伙人黄薇律师受邀共同展示“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成果。观韬中茂共44名律师参与了工信部、司法部共同组织的该项助企行动,涵盖企业合规、知识产权、股权投资与并购、私募基金、建设工程、矿产资源、体育法等多个业务方向,北京总部、杭州、郑州、成都办公室同力协契。
顺义区公平竞争审查实务培训
2023年11月3日,观韬中茂合伙人黄薇律师受邀为北京市顺义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实务》。黄律师是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专家组成员,常年为多家市区级机关提供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服务,且主持过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课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着深入细致的理解。黄律师精心从200多个案例中提取出争议集中的企业外迁、税收优惠、特定经营者补贴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获得了参培单位的一致好评。会后,参培单位就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与黄律师进行深入交流。
黄薇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行政监管与合规、诉讼仲裁
邮箱:huangwei@guantao.com
“ 观韬听讲 ” | 特别活动
“新修订《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十大影响”公益讲座
2024年1月5日,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基金业协会BPEA私募学院联合举办了观韬听讲暨BPEA私募学院特聘导师面授课程之“新修订《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十大影响”讲座。本次讲座共有3000余位行业相关人士线上参与交流,获得了参会者的好评。
观韬听讲之“新修订《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十大影响”讲座活动由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北京基金业协会、私募学院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主办,以及其他48家地方行业协会及其他专业机构联合主办。旨在提高基金行业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专业化训练,规范并提升执业能力而搭建的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
讲座由观韬中茂肖非律师、张霞律师、李文律师共同带来题目为《新修订<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十大影响》的主题分享。他们从“综述、5年实缴要求对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影响、催缴、失权、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对于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影响、对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减资、股权转让及股东知情权的影响、对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的影响、对公司型私募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治理的影响、对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影响、对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董监高责任的影响、对公司型私募基金清算的影响、其他”等结合新《公司法》的十项相关变化,讲解了对基金及其管理人所涉相关业务的影响。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充实,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在新法修订的背景下如何应对提供了参考,赢得了线上听众的积极反响。观韬中茂将持续举办类似讲座,携手专业机构深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法规和实务解析,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方面的影响”公益讲座
2023年12月22日,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基金业协会、联创凯兴私募基金(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观韬听讲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方面的影响”讲座。本次讲座邀请10余位业内专家学者线下参与交流,同时吸引了1200余位行业相关人士线上观看,获得了参会者的一致好评。
讲座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开场致辞,讲座特别邀请联创凯兴私募基金(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光凯致辞。
第二环节,由观韬中茂肖非律师、李文律师共同带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方面的影响》的主题分享。他们从合格投资者标准变化、单一标的基金监管趋严、引入单一投资者基金概念并提出更严格实缴出资要求、重新划分私募基金产品类、禁止多层嵌套及豁免情形、增加扩募条件、明确强制托管情形、创业投资基金、募集方面变化(募集资金定义、投资者穿透核查、代销等)、私募基金名称要求、禁止私募基金财产支付募集过程中的费用、其他(信息披露、处罚标准、过渡期等)等十二个方面明晰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方面的具体影响。
第三个环节为线下互动讨论。主讲人和来访嘉宾就如何应对新意见稿对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方面规定的变化这一深层次话题展开了深入有效的讨论。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充实,为新规出台背景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备案和运作时如何更好应对行业的新变化、新业态提供了参考,赢得了线下观众的积极反响。观韬中茂将持续举办类似讲座,携手专业机构深耕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和实务解析,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肖非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xiaofei@guantao.com
张霞
北京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投融资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zhangxia@guantao.com
李文
北京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私募基金业务、投融资业务、公司法律事务
邮箱:lw@guant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