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动态 | 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承办的案件入选《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汇编》
近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汇编》,该汇编共收录典型刑事案例78个,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刘绍奎律师、仲若辛律师、王文娟律师分别承办的4个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刘绍奎律师一人入选两个案例。
《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汇编》 是江苏省律师协会2020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典型刑事案例评选改变了以往由各市律协上报候选案例的方式,由江苏省律协发布《关于征集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的通知》,面向全省律师直接征集自2017年以来办结的典型刑事案件。收到投稿后,刑委会组建了由专家教授、资深律师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分成三个小组,以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并实质影响到案件处理结果为标准,采用分组盲审的方式初审,通过初审的案例再进行交叉盲审复审,最后由9名评审委员对通过复审的案例集体讨论,最终确定78件案例作为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南京办公室有四个案例成功入选,不仅是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认可,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南京办公室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
南京办公室此次入选的四个典型刑事案例主要分布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两大领域,相关罪名具有一定的高发性和典型性,该些案件的成功辩护,相信对代理类似案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相关案例简介如下:
◉ 刘绍奎律师承办的李某被指控构成玩忽职守罪案件。本案在经过长达三年九个月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开庭审理等诸多环节后,辩护人提出的李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终被相关机关采纳。检察机关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以某区撤诉[2020]1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对被告人撤回起诉。2020年5月22日,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李某撤回起诉。
◉ 刘绍奎律师承办的杨某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本案为一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从被告人被立案审查,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前后历经5年零3个多月之久。犯罪嫌疑人杨某2013年9月5日被江苏某县公安机关以涉嫌骗取贷款罪立案侦查(后变更为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杨某时年已经72周岁。刘绍奎律师于2017年6月开始担任杨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刘绍奎律师多次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联系沟通,先后递交《关于对杨某案件予以司法监督的申请》《关于对杨某案件进行侦查监督的申请》等各类材料近10份。在本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辩护人深入研究所有卷宗材料,调取并提交了多份证据,撰写了详细、具体的辩护意见,长达10余页。最终,检察机关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在历时5年零3个多月之后,杨某重新获得完全自由,此时老人家已经78周岁。
◉ 仲若辛律师承办的连大公司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销售伪劣产品案、非法经营案。陈某经营的连大公司,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2016年6月2日,警方在某市高峰卡口查获连大公司准备销售给江苏某石化公司的甲苯一车,遂予刑事立案。后检方以被告单位连大公司、被告人陈某(企业经营者)、赵某(企业员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案件首次开庭时,律师做无罪辩护,认为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庭后,检方变更罪名,改为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二次开庭时,律师仍做无罪辩护,认为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庭后,检方再次变更罪名,改为非法经营罪。第三次开庭时,律师仍做无罪辩护,认为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三次开庭后的2018年11月26日,即案发两年半之后,检方撤回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某市人民法院做出准予撤回起诉刑事裁定。被告单位连大公司及各被告人均获无罪。陈某、赵某随即获释。
◉ 王文娟律师承办的吕某销售假药罪案件。王律师做作为吕某二审的辩护人,办案期间详细研究一审卷宗材料,反复查看相关证据,与上诉人交流本案医学知识,查阅医学相关法律规定,检索类似案例。二审中紧紧围绕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明知、客观行为、危害后果、认罪表现等方面充分阐述,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一审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进行论述。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吕某犯销售假药罪,免予刑事处罚,该判决使吕某保住了工作,也彰显了司法公正。
近年来,南京办公室坚持团队化、专业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刑事辩护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南京办公室刑事辩护团队将秉承“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的服务理念,“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
刘绍奎律师简介:
刘绍奎律师,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南京大学,现为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律师,曾获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首届“十佳刑事辩护案件辩护人”称号,著有《刑事辩护的专业化与精细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于2018年12月出版),该书获2018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二等奖。
仲若辛律师简介:
仲若辛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律硕士,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律师,曾获“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娟律师简介:
王文娟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共党员,2019年6月至今在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执业。南京市律师协会鼓楼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王文娟律师拥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作为刑辩律师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乐于助人,执业期间经办了销售危险物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经济犯罪案件,及大量的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为社会和谐积极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