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快讯 | 观韬中茂代理的比特大陆又一芯片专利获国知局维持有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6819号决定,维持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专利“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布局结构”有效。
比特大陆是全球领先的算力芯片公司,拥有全球最先进的集成电路工艺设计能力。公司的产品包括算力芯片、算力服务器、算力云,主要应用于区块链和人工智能领域,是世界上少数几家有能力开发云端人工智能芯片的公司之一,并已成功推出四代人工智能芯片。公司的人工智能芯片适用于深度学习领域的专用张量加速计算,可广泛应用于人脸识别、自动驾驶、城市大脑、智能政务、智能安防、智能推荐、智能医疗等诸多人工智能场景。
裁决观点
行政裁决认为: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如下区别技术特征:1)、本专利限定了专用集成电路芯片,最接近现有技术没有公开;2)、本申请限定第一输入输出区域或第二输入输出区域包括锁相回路,最接近现有技术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现有技术基础上得到本专利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且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能够取得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裁决的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裁决对网络证据的使用及专利权利人都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一、在专利行政裁决中网络证据的公开时间的认定一直是焦点和难点。什么样的网页公开可以作为证据?网页上公开的时间怎么认定?
行政裁决对上述问题提供了借鉴。裁决中认为:对于网络证据的公开时间,如果该证据公开在规模较大信誉较高的商业网站上,在认定网络证据具备真实性的前提下,网页上记载的发布时间可以构成公开时间,除非对方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在发布时间不变的情况下,网页经过了修改,导致该网页公开的时间无法确定。
第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被维持有效,将会更好的激发专利权人的创造力,使得专利权人更加敢创新,乐于创新。
项目团队律师
李洪江律师是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线高级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现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知产委秘书长、全国双打办专家库成员、中欧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发起人;原最高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北京)基地专家;曾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曾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李洪江律师被称为“知识产权问题解决专家”,在专利、技术秘密、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经验。2014年被评为“中国十佳知识产权律师”,2017年为国务院研究室提供打击侵权与假冒伪劣商品专家咨询意见。
Email: lihj@guantao.com
武森是观韬中茂知识产权业务线律师助理,从事专利代理十年,曾就读于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专利申请、审查、无效、侵权等知识产权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对中国、美国、欧洲等地区专利相关事宜涉猎较深。
Email: wusen@guant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