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电控股”或“出售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完成(1)有关出售中电科技100%股权之主要交易事项;及(2)有关认购新光谷联合股份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本次交易中,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699,854,600元,收购方(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按对价价格每股0.8港元配股方式进行支付。
观韬律师事务所(“观韬”)在本次收购项目中作为中电控股的中国律师同李伟斌律师行(出售方境外律师)、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收购方境内律师)、礼德齐伯礼律师行(收购方境外律师)、大有融资有限公司(出售方财务顾问)、络绎资本有限公司 (收购方财务顾问)、光大证券(配售代理)等一并为本项目提供支持。在本项目中,观韬主要负责境内目标公司集团的重组以及针对交易文件涉及境内标的部分内容同收购方律师进行协商谈判。本项目主要由观韬合伙人洪宇昊律师及团队姚伯骅律师负责提供全程中国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