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二三国际有限公司(“中核二三国际”)于2014年6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出公告,作为中核二三国际主要股东之一的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香港)有限公司(“中核二三香港”)已就向中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核投资香港”)转让其在中核二三国际之所有权益(占中核二三国际已发行股本约27.23%)之事宜与中核投资香港达成协议。本次股份收购交易已于2014年6月26日完成,中核投资香港所持有中核二三国际的股份份额由原来约9.07%增加至约36.30%,中核二三香港不再成为中核二三国际之股东。
中核二三国际于百慕达注册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611.HK),主要经营核电站运营技术服务、新能源利用、石油化工工程、酒店及餐饮。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为中核二三国际之最终控股股东,主业为军工工程,核电工程、核能利用,核工程技术研究等。
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及香港办公室在本次股份收购交易中分别担任中核投资香港的中国大陆地区及香港地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