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5.HK)在香港成功发行于2017年到期的27.5亿元人民币债券,债券年利率4.70%。观韬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发行人于2004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红筹上市公司。发行人专注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主要业务涉及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系统研发和销售,产品及应用系统方案涵盖智能卡、无线通信、数字多媒体等多个领域。
本次发行由法国巴黎银行和中银国际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观韬担任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洪宇昊律师及合伙人王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