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的2015年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鸡西国资债”)完成申购,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为7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郝京梅、王文巍律师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是鸡西地区唯一一个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为鸡西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要负责全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业务。近年来,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鸡西市城市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行业垄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