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承销的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果汁)首期熊猫债券成功发行。
这是自2015年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监管机构对于发行主体的创新之举,即由大陆范围内的发行主体,扩大到境外上市主体。监管机构以窗口指导的形式放开发行主体,原则上在国外上市,主要经营地在国内,且主体信用级别达到AA的公司,均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非公开公司债券。汇源果汁作为果汁行业的民族品牌,在本产品推出时即启动项目,历时7个月完成首期发行。
观韬作为招商证券券商律师,由合伙人董文浩律师牵头,全程参与该项目。由于汇源果汁注册地在开曼,上市地在香港,主要经营地在大陆,所以涉及跨监管、跨法域协调。观韬团队与发行人国内律师、开曼律师及香港律师就发行人涉及的法律问题、监管问题逐个讨论并解决,同时协助招商证券参与现场尽职调查、撰写募集说明书及搜集整理工作底稿,最终顺利完成所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