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风帆股份”,股票代码60048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6年第19次并购重组委审核,获有条件通过。
本次项目在军民融合、国企资产证券化领域进行了若干大胆突破:(1)为国家十大军工集团中所属经营性军工资产首次成体系注入上市公司,成为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军工资产证券化案例;(2)为央企所属大型研究所人员、资产和业务整体分离、分割后首次获批并成功注入上市公司;(3)本次重组在复杂程度、报批难度(涉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国家核安全局和中国证监会)、目标企业数量、所跨行业类别数量和重组报告书文字量均刷新境内资本市场之最,交易文件中仅重组报告书页数就长达1,284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所属8家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动力资产全部注风帆股份,风帆股份将成为涵盖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民用核动力、柴油机动力、热气机动力等七大动力系统的国内技术最全面动力业务龙头企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独家财务顾问,本所郝京梅、何浦坤、尹志强、吴华、聂超律师及律师助理全鑫琼等6人组成律师团,作为本项目券商律师,为风帆股份上述事项提供了的全面、高水平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