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交易 | 观韬中茂助力长安银行定向发行股份项目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成功发行
长安银行定向发行16亿股股份项目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银保监局批准,并最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6号)核准,并于2022年5月9日正式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至此,长安银行定向发行股份项目圆满完成。本次定向发行16亿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44亿元,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长安银行注册资本为714800.291万元。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西安市,2009年7月31日开业。长安银行下辖1家营业部、10家分行、14家直属支行,开业网点246家,遍布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长安银行发起并控股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天水秦州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陇县长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并实际控制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由观韬中茂西安办公室承办,由合伙人田向群律师、合伙人孙红律师和杨拓律师、实习律师苟文倩组成项目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队专业、高效的工作为长安银行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