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14次工作会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股票代码:60198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中国核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78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项目、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项目建设,其中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首次采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对加快关键设备核心技术掌握,实现我国核电技术“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核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由苏波、张文亮、李侦、关悦、韩旭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全程参与项目各阶段工作,为中国核电本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