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
观韬中茂盛雷鸣律师、张文亮律师、王维律师及陈世颐律师及苏波律师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组成。上市公司华鑫股份通过与其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其持有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6%股权,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其持有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及2%的股权,总计购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2%的股权,作价49.265亿元,同时向包括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12.72亿元配套资金。
交易完成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主营业务由房地产开发业务转变为以证券业务,控股股东仍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