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观韬中茂)获得代理某香港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诉某立陶宛公司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的胜诉裁决。这是继2016年11月观韬中茂赢得立陶宛平行仲裁案后的又一胜利。
本案涉及大宗木材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均为境外公司,观韬中茂代理申请人,一家德资在港注册公司;立陶宛律师代理被申请人,一家在立陶宛注册的公司。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黑客入侵邮箱并导致违约,违约责任应由哪一方承担,以及如何承担。本案采用英文作为仲裁语言,所有法律文书及庭审均使用英文。
CIETAC仲裁庭最终支持了观韬中茂代理客户的基本全部仲裁请求,裁决由对方向本所客户返还所请求的全部货款、赔偿利润损失、支付全部律师费和仲裁费。观韬中茂代理律师所主张的管辖法律、合同效力、第三人过错、表见代理等主要观点均被仲裁庭采纳,仲裁庭还充分考虑和引用了本所律师经大量检索提出的黑客入侵类似参考案例。
本案的平行仲裁案由该立陶宛公司在CIETAC仲裁过程中就同一案由向立陶宛仲裁院(Lithuanian Court ofArbitration (LCA) )提起。本所律师运用严谨的法学理论及法律分析,研究立陶宛相关法律和LCA仲裁规则,并征询了立陶宛当地律师的意见,对LCA仲裁庭的管辖权和部分仲裁条款的效力提出了异议,最终成功说服了LCA仲裁庭于2016年11月作出裁决,放弃对本争议的管辖。这一胜利破解了对方阻止本案在CIETAC顺利进行的意图,也为本所拿到的CIETAC胜诉裁决顺利执行铺平了道路。
在这两个境内外平行仲裁案中,观韬中茂合伙人徐玲律师牵头承办,合伙人孙韶松律师提供支持,团队其他成员包括:吴文皓律师、羽佳子律师、席晨琳律师、王峤律师和实习律师周莉、杨楠(香港办公室)。观韬中茂团队的律师充分和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本所律师的专业水准、勤勉细致的工作作风及精准的英语表达能力,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